近日,文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中华优秀传统艺术传承发展计划”戏曲专项扶持工作的通知》,其中内容之一是实施“三个一批”优秀戏曲剧本扶持计划,采取“征集新创一批、整理改编一批、买断移植一批”的办法,出资扶持优秀戏曲剧本创作,建立优秀戏曲剧本共享资源库。这一举措受到戏曲剧本创作者的关注。文化部艺术司为此专门印发通知,对扶持方式、申报程序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 据介绍,开展“三个一批”戏曲剧本创作扶持,就是要调动全社会戏曲创作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持续扶持、培养戏曲编剧人才,凝聚戏曲编剧队伍,积累优秀戏曲剧本,为推出舞台艺术精品打下坚实基础。 “三个一批”戏曲剧本创作扶持主要包括“征集新创剧本”“整理改编剧本”“买断移植剧本”3个项目。“征集新创剧本”项目分为征集创意大纲、完成剧本初稿、修改验收成果3个阶段。文化部组织专家从征集创意大纲开始,对入选大纲作者的后续创作进行跟踪、扶持和指导。大纲要求以体现“中国梦”和爱国主义精神为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注现实,形式新颖,视角独特,题材不限。征集大纲5个,每个给予5万元的深入生活采风创作经费,剧本完成后将给予每个剧本25万元的稿费和版权使用费。 “整理改编剧本”项目主要是对一批历史上流传下来的优秀传统保留剧目进行整理改编,对其中的优秀传统文化内涵进行深度挖掘,赋予其时代精神和现实意义,力争使古老戏曲在当代焕发新的活力。扶持工作分为征集整理改编方案、完成剧本初稿、修改验收成果3个阶段。文化部组织专家对所有整理改编剧目方案进行论证、指导,从中选定符合条件的改编方案进行后续创作,最终形成完整剧本。征集相应剧本10部,以新中国成立前的剧目或剧本为主,且未曾在当代进行过整理改编,每部一次性付10万元稿费及版权使用费。 “买断移植剧本”项目主要是面向戏曲艺术表演团体购买一批由本团演出、具有较高艺术质量、取得良好社会反响、深受人民群众喜爱、适合其他院团或剧种移植演出的完整戏曲剧本,无偿提供给基层(地市级及以下)地方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使用,解决基层院团创作剧本困难的问题。购买相应剧本20部,每部拨付6万元相关费用。 上述3个项目的申报主体均为各省区市文化行政部门,个人和机构如有申报意向,应先向所在地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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