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BouctGako 于 2015-7-22 10:04 编辑
标准电影剧本格式 标准电影剧本格式
很多中国电影编剧忽视电影剧本标准格式的专业功能,小说与剧本界限不清,有些甚至自以为是,想当然地创造了千奇百怪、五花八门的剧本格式,场景定义不清晰,将对话与动作描写混在一起,人物和对话混在一起,让主创无法分清哪儿是“对话”,哪儿是“动作”。电影剧本的构成只有四个基本要素:场景描写(Scene)、人物(Character)、对话(Dialogue)和动作描写(Action),要明确区分。
标准的剧本格式有其专业功能,电影剧本的基本读者范围很窄:制片人、导演、演员、摄影、美术、服装和化妆等主创人员。规范、标准的剧本能让上述专业人员在剧本中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分内工作。
标准格式的剧本,让演员和主创立刻就能找到“对话部分”和“动作部分”,方便评估每场戏的“对话”与“动作”的比重、演员戏份的比重,以及“内景”戏与“外景”戏的比重。阅读这种格式的剧本,你可以很容易看清和区分“场景”、“时间”、“人物”、“动作”和“对话”,一目了然。
西方电影剧本格式经历了一百多年的演变,才形成了今天这种专业规范样式——我们称之为国际标准格式,中国电影剧本格式需要与国际接轨。
电影剧本的概念
电影剧本包括着三种不同的剧本,即电影文学剧本、电影分镜头剧本和电影完成台本。今天,几乎任何一部发行放映了的国产影片都同时拥有这三种剧本。就一部影片所拥有的这三种剧本的内容而言,是大致一样的,但它们是由影片不同职务的创作人员完成的,而且在影片制作的不同阶段上出现,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一、电影文学剧本
电影文学剧本的创作活动,是一部影片总体创作过程的第一个环节。它是由电影编剧来完成的。在影片的全部创作人员中,编剧是第一个接触生活素材的人,是他最先从生活中获得启示、灵感、冲动和思想,对素材进行分析、选择、加工、提炼,使之成为一部影片特定的题材,构思出人物和情节,并组织成一个完整统一的格局,设计出与内容相应的艺术形式的。
电影文学剧本是电影的基础,它对未来影片的主题、人物、情节、结构、以及风格、样式等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导演在把一个电影文学剧本实现在银幕上的时候,对上述内容通常是无法作根本改动的。例如他不可能把在文学剧本中本来是顺序讲下来的故事改成插叙或回叙式的结构;他也不可能把一个喜剧剧本导演成一部悲剧。除非在拍摄之前他重新改写电影文学剧本,而这样的作法反而更加说明文学剧本乃“一剧之本”了。
电影文学剧本是一部影片成功的保障。一个导演只是在拥有一个好剧本之后才有可能组织创作班子,展开他的工作;一个电影厂的领导部门只有在审定了电影文学剧本并对它的思想艺术质量做出充分估价之后,才有可能下达生产命令,投放摄制经费。
二、电影分镜头剧本
又常被称为导演台本或导演剧本。
电影是由一个个场景和一个个镜头组成的。导演在拿到满意的文学剧本之后,就要作一些更为具体细致的拍摄计划,比如这一段戏用多少镜头拍,这些镜头是从什么角度、什么距离、什么方式(推、拉、摇、移……等)去拍。在这个剧本中,哪些戏可以在同一个景里拍摄?哪些戏可以在同一个季节里拍摄?等等。所有这一切,在文学剧本中通常规定的并不是十分明确,有些问题甚至根本不去规定它(例如不规定拍摄的镜位、景别),所以导演要以电影文学剧本为依据,在电影分镜头剧本中把它们制定出来。只有这样,摄制组全体人员才能根据分镜头剧本的十分具体的指示,着手自己的工作。
分镜头剧本的写作方式因导演的习惯而不同。有的导演喜欢自己单独来干,有的导演则喜欢同它的主要创作人员(摄影师、美工师、录音师、化妆师、道具师……)一齐讨论研究,最终把它制定下来。
三、完成台本
又常被称作镜头记录本。这是在整部影片拍完之后,由场记完成的工作。导演在拍片过程中并不总是按照分镜头剧本进行。他经常灵机一动地改变自己在分镜头剧本中订下的方案,作一些增删改动。完成台本的任务就是把拍成并定了稿的影片中一切技术、艺术内容,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来,并详细写明每个镜头的条数。每卖出一个影片拷贝,都附上一册完成台本。这样,电影理论工作者可以把它作为一种研究资料,比如通过它与文学剧本、分镜头剧本的对比,看看其间作了哪些改动,琢磨一下改动的原由。电影放映部门可以根据它对拷贝作检查,看看它的损坏程度,并据此进行修复。最后,我想说明一点:在口语中,我们又常常习惯地把电影文学剧本简称为电影剧本。在这本书中,我们也认同这种习惯式的说法,把电影文学剧本称为电影剧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