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17日公布了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按照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取消20项审批职责,并明确其主要职责,总局将加强推进公共服务和体制机制改革。 其中的一条“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实行梗概公示”即刻引发业界内外热议。此举是否意味着中国电影审查制度有所放宽?它将为中国电影带来什么改变? 近日,国内多家媒体聚焦这一新政。 新政不新 电影审查放开属误读 对于这一政策,不少网站均以“电影审查松绑”为题报道该事件,微博上也热议电影审查放开的话题。圈外人士的热切讨论,业内人士对该政策则显得相对平静。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是老政策,现在只不过是重申政策而已。电影审查制度目前没有变化。网上的是断章取义,误导公众。实际上该政策早在几年前就已实施,广电总局自三四年前起就“只审大纲不审剧本”了,此次下发文件只是将实施了几年的政策发文明示。 “请注意是剧本审查取消,这个在电影局的行政管理上早就按此执行。只要电影拍摄机构向电影局提交2000字的剧本梗概即可拿到拍摄许可证。”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强调,不存在审查剧本一说,“电影拍摄完毕后的成品是要送到电影局审查的。这点没有改变。” 不过,此前电影剧本的梗概是电影局内部掌握,不进行公开公示。如今,三定方案中明确提出“实行梗概公示”。对此,该负责人仍有些疑惑:“梗概若网上公示的话,会出现原创作者的创意被别人抄袭,著作权遭到侵犯的可能。以何种方式公示最妥当,这个问题还需研究。” 尽管如此,不少业内人士均表示,这虽然不是新政,但也不失为一个好信号。 香港导演尔冬升表示:“这对合拍片来说是好的信号。”虽然只审大纲已是国产片的“行规”,但合拍片却一直需要审查剧本。之前确实有过总局具体管理部门对剧本艺术创作加以个人意见式的批注、在剧本具体字眼上提修改意见(而不仅仅看大方向是否OK)的先例。实际上电影完成拍摄后依然要交由电影局审片,而审查剧本和审片又分属电影局两个不同职能部门,常常发生剧本审查通过但片子没过或遭遇大幅修改意见,甚至还有剧本没通过、遭遇大幅度修改的情况。 呃,什么是一般题材剧本? “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的政策出台后,不少人将焦点放在“一般题材”这个定语上。但可惜,新政并没有就此进行明确界定。不少网友质疑:究竟什么题材的电影才是“一般题材”?“一般题材”长什么样?对于这一颇有“中国特色”的概念,导演陆川昨日在微博上喊话:“一般或非一般应该作明确界定”,希望总局能将该项规定具体化。 根据广电总局2004年的第30号文和2006年的第52号文,“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外交、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法、历史名人和文化名人等方面内容的(以下简称特殊题材影片),需提供电影文学剧本一式三份,并要征求省级或中央、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大致可推测“非一般题材”的范围。 高群书导演表示:“其实从业人员心里都清楚什么是'一般题材'.”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相关人员则调侃道:“电影局觉得一般就是一般,觉得不一般就是不一般,这就是中国特色。”该人士表示,从他们以往的经验看,有一些“一般题材”也会因为某种原因被要求提供剧本,但他们也不清楚标准究竟在哪里。 那么,“取消一般题材剧本审查”究竟意味着什么? 根据之前的电影审查制度,中国电影立项需要先经过剧本审查。2004年6月,广电总局发文规定,剧本立项需要提交的材料为“不少于1千字的电影剧情梗概一式3份。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重要涉外、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法等方面内容的(以下简称特殊题材影片),需提供电影文学剧本一式3份”(2004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0号),这意味着剧本审查只需要提交审查大纲,大纲通过了即可立项公示。此次新政则明文规定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实行梗概公示”。 导演高群书表示,这个政策对于审查制度的真正放宽并没有什么作用,但可以视为一个放宽的信号,它的主要作用在于“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工作量”,对于从业人员来说,最直接的受益是可以避免更多无效的周折。他说,剧本审查很多时候是“无效”的,因为很多电影在拍摄时已和原来的剧本有了很大变化,很多导演都不会严格按照剧本来拍。所以,取消剧本审查,从机构改革的方向看,“的确是个进步”。 电影业界喜中有忧 新政有待市场检验 北京电影学院文学系教授陈山表示,在国产影片数量每年近千部的情况下,这一规定的出台恰逢其时,是鼓励电影创作的好举措,这将大大缩短剧本审查周期,让很多瞄准某一时机、档期上映的电影能更快出来,让国产电影在市场竞争中提高质量。 但如同王小帅等导演所担心的那样,一般题材与特殊题材的解释权在谁那里很重要。创作者和管理者在题材认定上出现分歧后应该怎么处理,也需要有简单有效的判定方式。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的决定是有益电影产业的,但如果在实施上缺乏细则,面对分歧时灵活性不够,取消审查的积极作用就没那么大。 取消审查后编剧的思路会更活泛吗? 未必见得,因为国产电影从来不是编剧所能主导的,导演要考虑成片后的内容审查问题,出品人要考虑电影能不能拿到龙标公开上映的问题,这决定了编剧在创作时仍要有周全之计,不能因为可以“先拍后审”了便产生错觉,想怎么编就怎么编。 在中国电影审查制度中,剧本审查只是第一关,通过立项后,一部电影还必须经过严格的成片审查后才得以和观众见面。而新政中并没有任何涉及“成片审查”的内容。这令不少人担忧:剧本审查方面倒是放宽了,但会不会在成片审查方面更加严格? 对此,高群书导演表示,就算没有取消剧本审查,成片审查也是存在的。他对该政策持乐观态度,他表示:“我觉得这是市场经济的反应。降低准入门槛,可以让更多的电影直接接受市场考验,进步挺大的。” 也有人担心取消剧本审查后等电影全部拍完再通不过,全部投资会石沉大海。导演张琦表示,完成片的审查依旧存在,而且这样一来最终的审查风险就要全由片方和创作者承担,这会使部分导演投鼠忌器。 尔冬升则认为,香港导演依然面临这样的问题:万一最后拍出来不让过审或者对影片修改意见很多,反而会导致电影拍完不能上映或支离破碎的情况,因为毕竟审片的具体条例还是随着内地政治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 不少业内人士和网友都呼吁,早日出台分级制代替审查制才是关键。 电影审查三步走 A立项阶段(大纲、剧本梗概审查) 拍摄前将剧本(梗概)送总局或相应的有属地审查权的省级广电部门备案,剧本梗概不少于1000字。 合格,总局或省级广电部门发放《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回执单》。 B初审阶段(内容审查) 摄制完成后,将混录双片送审,总局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合格:发《影片审查决定书》和《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片头,即俗称的“龙标”,由总局发放。 不合格:在《影片审查决定书》中作出说明,通知制片单位。 C终审阶段(技术审查) 数字母版由技术处发放《数字电影技术合格证》,领取纸质版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走完审查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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