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刘和清 于 2014-9-11 06:57 编辑
孩子被宠坏谁之过
孩子是妈妈的心头肉,孩子是妈妈的贴身小棉袄,孩子是爸妈的掌中宝;但是,这心头肉从妈妈身上掉下來之后,是要一天天地长大的,这贴身的小棉袄妈妈也不能穿一辈子。 孩子自从降临到人世上的那天起,他(她)就具有社会属性,而不仅仅是爸妈的掌中宝了。不在少数的父母习惯将孩子当作自己的私有财物,为所欲为,想怎么侍弄就怎么侍弄,到头来,终将成为祸害孩子的推手。 有例为证:一位正在读小学的小女孩,有一天捡到一个钱包,里面装有现金五百元,还有身份证、医保卡、交通卡之类的重要证件;孩子将钱包交给妈妈,妈妈一面给孩子讲捡到別人的东西要还的道理,一面开心地笑着问孩子有什么要求,孩子答:“想要六百元钱买辆高档变速山地自行车”,妈妈说:“好孩子,妈妈今天满足你的要求,有了高档变速山地自行车,你每天放学可要按时回家,不要在路上贪玩哦”;小姑娘高兴得手舞足蹈;随后,妈妈立马按钱包里面留下的联系方式,与失主取得联系,并提出交还钱包需付六百元酬金的要求,失主认为酬金要求偏高,遂还价至三百元,孩子的妈妈不依,经过几轮拉锯般的讨价还价,最后,孩子的妈妈提出买一辆价值四百元的女式儿童自行车,结果,失主无奈,狠心买了一辆价值三百元的普通女式儿童自行车,方才拿回了自己的钱包。 可是,孩子的心愿基本滿足了,意外得到了一辆心仪已久的自行车,却丟了孩子的童贞、美德和做人的良知,越过了道德底线,滋长了孩子的自私、贪欲、拜金、不劳而获的恶习,玷污了原本纯洁无瑕的幼小心灵;貌似占了一点小便宜,实则在摧毁一个圣洁的灵魂,真的掉大了! 如此被宠坏的孩子,长大了难免是一个见钱眼开,为蝇头小利而折腰的小人;即使走运当了官,难免也是个贪官,终将被蝇之以法。 显而易见,孩子被宠坏,怪不得别人,祸手正是把孩子视为心头肉、小棉袄、掌中宝的妈妈!如此糊涂的为人之母,该警醒了! 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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