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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信息] 征集“廉石之韵·鹿城清风” 获奖歌词配曲作品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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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鸟儿 发表于 2014-8-3 08:5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征集“廉石之韵·鹿城清风”
获奖歌词配曲作品启事
  由江苏省纪委宣传部指导,苏州市纪委主办,苏州市文广新局、苏州市文联协办,昆山市纪委承办的“廉石之韵·鹿城清风”勤廉歌词歌曲创作征集活动之歌词作品征集已结束,经评委会专家评审,选出了特别奖歌词和“十佳勤廉歌词”。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获奖歌词配曲作品。
  一、征集时间
  1.2014年8月8日至10月31日;
  2.2014年11月,评委会对征集的获奖歌词配曲作品,以及征集到的其他成曲作品进行评选,选出10首优秀歌曲。
  二、作品要求
  1.旋律优美,感染力强,易于传唱。每首单曲在5分钟以内;
  2.简谱或五线谱均可。有条件的可将应征歌曲制成录音小样CD(wav格式)。
  三、作品投送
  1.应征作品须在规定时限内投送,并同时提交《“廉石之韵·鹿城清风”勤廉歌词歌曲创作征集活动参评作品登记表》和《歌词、歌曲作品使用许可授权书》的签名原件。
  2.应征作品的投送以邮寄、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均可,并注明“勤廉歌词歌曲征集”字样。邮寄地址:江苏省昆山市水秀路1333号,昆山市廉洁文化展示馆305室,邮编:215300;电子邮箱:szqlgqzj@126.com;联系电话(传真):0512-57314212;联系人:陆志鸿。
  3.寄送的资料、稿件等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四、作品奖励
  设优秀歌曲奖10个,其中一等奖1个,奖励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2个,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三等奖7个,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所有获奖作品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其他事项
  所有获奖歌词内容及有关征集活动的信息发布、《参评作品登记表》、《歌词、歌曲作品使用许可授权书》下载等事项请登录“廉石网”(http://www.lianshi.gov.cn)、“鹿城清风网”(http://www.ksjj.gov.cn)首页。
  苏州市“廉石之韵·鹿城清风”勤廉歌词歌曲创作征集活动组委会
  201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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