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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揭晓] 南京青奥会主题歌征集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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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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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最佳作品

zgycgc 发表于 2014-1-25 15: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zgycgc 于 2014-1-25 15:20 编辑

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南京青奥组委”)现通过南京青奥会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办公室举办“南京青奥会歌曲征集评选活动”,面向全球征集用于宣传南京青奥会的歌曲和音乐作品。

一、本次活动的应征人与参加者

各个国家和(或)地区所有自愿遵守本办法的自然人,均可作为本次活动的应征人参加本次活动。应征人中参与提交作品的所有创作者、表演者及其他参与人员,均为本次活动的参加者。

所有作为自然人的参加者应能够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或其它具有同等效力的官方证明文件,南京青奥会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办公室有权对上述文件的复印件进行核实。

二、本次活动的征集内容及提交时间

1、南京青奥会会歌:2014年3月10日截止;

2、南京青奥会火炬传递主题歌:2014年3月10日截止;

3、南京青奥会颁奖仪式音乐:2014年3月10日截止;

4、南京青奥会青少年自主创作的歌词:2014年2月28日截止(参赛青少年为28周岁及以下);

5、南京青奥会青少年自主创作歌曲:2014年3月10日截止(参赛青少年为28周岁及以下);青少年自主创作的歌曲同样可以参与南京青奥会会歌的评选。

以邮寄方式递送的歌曲作品和歌词作品,以邮件到达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市时邮戳所示时间为准;以送达方式递送的歌曲作品和歌词作品,提交时间以作品送达青奥会歌曲征集办公室的时间为准;以网络方式提交的歌曲作品和歌词作品,提交时间以网络系统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三、参选作品的创作要求

1、歌曲、歌词创作的基本要素要求

南京青奥组委志在举办一届参与广泛、活力强劲、创意新颖、特色鲜明、青年欢迎的青春盛会、文化盛会、体育盛会,南京青奥会将秉承“卓越、友谊、尊重”的奥林匹克价值观,将依靠青年的智慧和热情,倾听青年的心声,将南京青奥会办成一届真正让青少年喜爱、让青少年满意、让青少年难忘和让世界惊喜的青春盛宴。

(1)突出青奥主题。歌曲、歌词应体现南京青奥会的“青春活力、参与共享、文化融合、智慧创意、绿色低碳、平安勤廉”的办会理念和青奥会文化教育的“学而知之、学而做之、学而立人之和学而共处之”四个支柱以及奥林匹克主义、技能发展、幸福与健康的生活方式、社会责任和表达五大主题,用青年人自己的语言、自己喜欢的形式,诠释“分享青春、共筑未来”的南京青奥会口号,饱含激情,活力无限,展现青春风采。

(2)彰显青年特色。歌曲、歌词要突出青年运动员和青少年这个核心受众群体,按照青春活力、青年主体、惊喜难忘、平安节俭的创意原则,体现“参与最广泛、活力最强劲、创意最新颖,特色最鲜明,青年最欢迎”的青春盛会、文化盛会、体育盛会的特点,努力达到令青年难忘、让世界惊喜的目的。

(3)体现文化融合。歌曲、歌词要充分体现革新和创意,艺术表现上要体现奥运精神、中国文化、南京元素,要体现当代青年文化潮流和世界各国文化的融合共生,彰显中国优秀文化传统和南京地域文化特色。

(4)展现国际视野。歌曲、歌词要融入青年人喜欢的时尚元素,更重要的是要具有国际视野、国际思维、国际模式,要能反映出全世界的青年都能在参与中感受快乐,体会成长,增进友谊的主要特点,要让全世界的青年了解、分享世界文化的精彩。

2、南京青奥会会歌的基本要求

参选作品应通过旋律优美的音乐和含意深刻的歌词,体现“卓越、友谊、尊重”的奥林匹克价值观,体现南京青奥会口号“分享青春 共筑未来”的主题。参选作品风格、形式不限,具有较高的艺术表现力,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能够被不同文化背景的受众接受和传唱。

3、南京青奥会火炬传递主题歌的基本要求

参选作品应能充分反映青奥会火炬传递的基本特点和主要理念,参选作品风格、形式不限,具有较高的艺术表现力,具有鲜明时代特征,能够被不同文化背景的受众接受和传唱。

4、南京青奥会颁奖仪式音乐的基本要求

参选作品应由标志音乐、上场音乐、颁奖音乐、退场音乐四段音乐组成,四段音乐既应据其功能不同而各具鲜明特点,同时又应在整体风格上协调一致。整部音乐要通过丰富而有力的音乐语言,完美配合颁奖仪式的全部仪式流程,褒扬运动员的拼搏精神和出色成就,营造整场比赛气氛最为热烈的时刻,并突出中国风格,旋律朗朗上口。四段音乐的详细创作要求如下:



5、南京青奥会青少年自主创作歌词、歌曲的基本要求

青少年自主创作的南京青奥会歌词、歌曲能充分反映“卓越、友谊、尊重”的奥林匹克价值观、南京青奥会“青春活力、参与共享,文化融合、智慧创意,绿色低碳、平安勤廉”的办会理念以及南京青奥会的口号“分享青春、共祝未来”等内容,突出体现青奥会赛事和文化教育平衡发展的理念,展示青少年作为青奥会的文化教育活动的策划主体、参与主体、受益主体、延续主体和青奥会以青少年“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快乐不快乐、惊喜不惊喜”作为衡量标准的主要特征,青奥会的目的是要带给青少年、参与者终身难忘的青奥会体验。

关于青奥会、南京青奥会的详细情况及更多资料,请登陆南京青奥会官方网站http://www.nanjing2014.org/cn/进行查询。

四、参选作品创作的注意事项

1、参选作品所有内容须属原创,无论是否已公开发表,均需一次性、排他地将参选作品的著作权及一切相关衍生权利,全部无偿地转让给南京青奥会组委会;

2、参选作品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的国歌相同或者近似;

3、参选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奥林匹克会歌、以往各界奥林匹克运动会和(或)其他世界性主要体育赛事的主题歌;

4、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5、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的情况,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

6、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善良风俗的内容;

7、参选作品的作者如果与其自身的签约公司存在权益问题时,在沟通没有权益障碍的基础上,请签约公司签署《确认和放弃权利声明》;

8、参选作品的歌词仅限于中、英、法三种语言.


五、歌曲参选作品和音乐参选作品的提交方式

1、以邮寄或送达方式提交参选作品的参加者应将

(a)参选作品的音响资料一份(可以是当前各种常见的可以打开的音乐格式的);

(b)参选作品的歌谱一份,(歌谱是指曲谱与歌词的组合,其中: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歌词应填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

(c)按照本办法的要求以中、英、法文填写、签署的《参选表格》原件;

(d)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签署的《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原件。

(e)所有参加者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提交至:南京市扬子江大道228 -1号绿博园内南京青奥组委文化教育部,联系人:任丹,邮编:210019。

2、通过网络提交参选作品的参加者需登陆南京青奥会的官方网站http://www.nanjing2014.org/cn/,点击征集窗口和相关链接,按照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进行相关操作,在线完成参选作品的提交。

南京青奥会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办公室将要求部分通过网络提交参选作品的参加者进一步提交以下文件:

(a)按照本办法的要求以中、英、法文填写、签署的《参选表格》原件;

(b)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签署的《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原件。

(c)所有参加者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d)参选作品的歌谱一份,歌谱是指曲谱与歌词的组合其中,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歌词应填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

(e)其它青奥会歌曲征集办公室认为必要的文件。

3、被要求提供上述文件的参加者,如果未在南京青奥会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办公室要求的时间内,按要求的方式,提交本款上述文件,其参选作品丧失参选资格。

六、歌词作品的提交方式

歌词作品征集的参加者应同时将

(a) 参选作品的清晰文稿一份;

(b) 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签署的《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原件。

(c) 按照本办法的要求以中、英、法文填写、签署的《参选表格》原件;

(d) 所有参加者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提交至:南京市扬子江大道228 -1号绿博园内南京青奥组委文化教育部,联系人:任丹,邮编:210019;或登陆南京青奥会官方网站http://www.nanjing2014.org/cn/,按照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进行相关操作,在线完成参选作品的提交。

在本次活动征集截止时间之前未提交本款上述任何一份文件的参加者,其歌词作品将不具有参选资格。

七、组织架构

南京青奥会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由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主办,由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文化教育部具体承办,征集活动设立南京青奥会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并下设南京青奥会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的作品收集、整理、归类等工作。

南京青奥会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 丹、郭 鹏;

电 话:025(+86 25)-56661550、18905150797;

传 真:025(+8625)-56661222;

Email :rendan@nanjing2014.org

参加者可登陆南京青奥会官方网站http://www.nanjing2014.org/查询了解征集信息。

八、参选作品的评选

本次南京青奥会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将设置下列奖项:

1、南京青奥会10大金曲奖,各奖励奖金2万元,颁发荣誉证书,授予歌曲作者“南京青奥会文化大使”称号并颁发证书;其中1首被选为青奥会会歌后,再奖励奖金3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其中1首被选为南京青奥会火炬传递主题歌后,再奖励奖金1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2、南京青奥会颁奖仪式音乐奖:1部,奖励奖金3万元,颁发荣誉证书;

3、南京青奥会青少年自主创作的优秀歌词奖:10首,各奖励奖金1千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4、南京青奥会青少年自主创作优秀歌曲奖:10首,各奖励奖金2千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5、本次活动将设“南京青奥会10大金曲”入围作品50首,南京青奥会10大金曲从50首入围作品中产生。将向入围作品的作者颁发纪念品、证书和南京青奥会赛事门票1套;

6、凡是提交完整歌曲作品和试唱小样的作者,将获得南京青奥会参与证书和纪念徽章1枚。

应征南京青奥会火炬传递主题歌的落选作品自动成为南京青奥会10大金曲的参选作品参与评选。青少年自主创作的歌曲同样可以参与南京青奥会10大金曲评选。

上述奖金金额均指税前金额,参加者应自行按照相关国家(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相关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

九、关于本次活动的征集评选文件

1、本次活动征集评选办法与指导规则的构成

《南京青奥会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办法》、《南京青奥会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参选表格》及《南京青奥会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确认和放弃权利声明》互为相互说明的关系,共同组成本次活动的征集评选文件,请参赛者根据自身情况确定需要递交的应征作品、资料和文件。

2、本次活动征集评选办法文件的获取

参加者可从南京青奥会官方网站http://www.nanjing2014.org/下载本次活动的相关文件,或其它经南京青奥会歌曲征集评选办公室认可的方式获得本次活动的相关文件。

十、语言

本办法及本次活动其它征集评选文件以中文书就,但附有英文译文。如中文文本与英文译文之间出现任何不一致,应以中文为准。

十一、合作媒体

1、青奥会官方独家网络音乐支持平台:腾讯QQ音乐;

2、其他合作媒体:中国青年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音乐之声、江苏音乐台FM89.7、南京音乐台FM105.8、南京音乐台FM103.5、扬子晚报(扬网www.young.100.cn);

3、支持单位:中国电信、超凡(集团)有限公司。

十二、争议及未尽事宜

本办法颁布以前,任何主体以任何形式就本次活动发布的任何文件中的规定与本办法的规定相冲突的,以本办法的规定为准。

对本办法及本次活动的《参选表格》、《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确认和放弃权利声明》产生的任何疑义,南京青奥组委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活动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南京青奥组委进一步制定规则并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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