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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信息] “团一大”青春之歌词曲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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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星 发表于 2012-11-5 08:5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团一大”召开是中国青年运动史上重要的里程碑,也是广州极其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青年学习“团一大”历史并参与相关活动,既是对先辈革命精神、铸造丰功伟业的缅怀和尊重,也是对广州新型城市化建设、世界文化城市打造的响应与支持。为让青年朋友积极广泛地参与“团一大”相关文化创作,“团一大”历史研究及纪念馆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开展“团一大”青春之歌词曲社会大征集评选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乐谱上的青春

二、活动内容

征集和评选体现“团一大”历史青春之歌词曲

活动时间

2012年9月10日——11月10日

四、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团一大”历史研究及纪念馆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中国青年报

腾讯微博

(二)承办单位

中国高校传媒联盟

五、应征要求

(一)立意

应征作品须在理念上围绕“团一大”重大革命历史意义和先辈开拓奋斗的革命精神,通过艺术创作和加工,深刻、创新、时尚、积极地体现广州作为近现代革命策源地的历史地位,传播“团一大”历史精神。

(二)内容

1.歌词:充分结合自身对“团一大”的理解,撰写歌词,要求歌词内容既能够反映“团一大”时期青年激情昂扬、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又能突出当代青年时代特点。可参考腾讯“团一大”专题网站主页《旗展东园——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图志》具体内容。

2.歌曲:旋律要求风格青春激昂,又不失清新活泼,让听众能够通过音乐感受到“团一大”的历史风貌。

六、应征者条件

(一)应征者需对“团一大”历史有一定的了解,一切离体、偏题的作品均视为无效作品。

(二)应征者必须是应征作品的创作者(或创作者之一),即应征作品的制作者。

(三)应征者须保证应征作品不会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并承诺由主办方享有应征作品的传播权。

七、应征方式

所有应征者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一)应征者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和《承诺书》 (见附件2)。应征者可到本页下载《报名表》和《承诺书》。

(二)应征作品须与《报名表》、《承诺书》一起于2012年9月25日之前提交主办方。提交方式包括:以个人名义将作品发送至活动邮箱:tydzxgzb@163.com,办公电话:020-81362869。

八、评选办法

(一)主办方组织党团史研究专家及该领域的艺术工作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同时组织公众参与评选。

(二)评选结果由主办方最后审定批准后公布。

(三)主办方有权对终选应征作品做出是否采用的决定,并保留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和另行创作的权利。

九、奖励表彰办法

(一)所有应征作品均会在腾讯“团一大”专题网站上投放宣传。

(二)评选5首优秀入围作品并颁发纪念证书。

(三)在入围作品中分别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奖金)。

十、注意事项

(一)应征作品应当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且未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和使用。

(二)应征作品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三)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四)应征作品内容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因违反而导致的任何纠纷由应征者承担全部责任。

(五)应征作品上不得出现任何与应征者相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须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

(六)应征作品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由应征者负责。

(七)应征作品稿件资料,主办方均不负责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和相关资料。

(八)应征作品和相关材料不符合本征集要求的,丧失应征资格。

(九)应征者应当根据本方案要求签署《承诺书》,否则,主办方将取消应征者应征资格。

(十)应征作品的作者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应征者应共同填写《报名表》,并共同签署《承诺书》。

(十一)应征者参与本次征集评选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一、作品权属

(一)应征者向主办方提交的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受主办方委托创作的作品。除署名权归应征者享有之外,应征作品其他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归主办方享有。

(二)主办方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未经主办方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三)主办方有权对应征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需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四)主办方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主办方享有。

十二、评选结果公布

评选结果预计于2012年10月公布。

附件1:“团一大”青春之歌词曲社会大征集评选活动报名表

附件2:“团一大”青春之歌词曲社会大征集评选活动承诺书

“团一大”历史研究及纪念馆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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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南极星 发表于 2012-11-5 09:04:29 | 显示全部楼层
乐谱上的青春

—— "团一大"青春之歌词曲社会大征集

评选活动报名表

应征作品编号(此项由"团一大"历史研究及纪念馆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写):



应征者姓名/名称:



性别:



年龄:



民族:



学历:



职业: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电子邮箱:



电话: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各)创作人(请写明所有创作者的姓名或名称,并请自行排序):





具体联系人及电话:





作品名称:



应征者相关信息:













签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如果应征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由应征者的监护人在签名栏附签;

2.如果应征者为机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



附件2:乐谱上的青春

—— "团一大"青春之歌词曲社会大征集

评选活动承诺书

本人 作为"乐谱上的青春"——"团一大"青春之歌词曲社会大征集评选活动(以下称"征集评选活动")的应征者(以下称"承诺人"),已经完全了解并同意"征集评选活动"的全部内容,愿意按照活动要求参加"乐谱上的青春"——"团一大"青春之歌词曲社会大征集评选活动,并自愿向"团一大"历史研究及纪念馆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人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应征作品(以下称应征作品)是承诺人按照"征集评选活动"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

承诺人确认,应征作品不属于歪曲、篡改他人作品或者抄袭、剽窃他人作品而产生的作品,亦不属于修改、整理他人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

如应征作品属于前款规定的侵权作品,承诺人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行政、刑事等责任)。

二、在签署本承诺书之前,承诺人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应征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下同)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应征作品。

三、自签署本承诺书之日起,承诺人除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应征作品外,将不会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应征作品,亦不会许可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应征作品。

四、承诺人确认应征作品包括与其相关的所有文件。

五、承诺人确认应征作品是受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而创作的,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归领导小组办公室独家享有。承诺人充分认识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包括但不限于:

(一)发表权;

(二)修改权;

(三)保护作品完整权;

(四)复制权;

(五)发行权;

(六)出租权;

(七)展览权;

(八)信息网络传播权;

(九)汇编权;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承诺人确认,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以任何方式行使前款规定的各项著作权,亦有权许可他人行使或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前款第(四)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权利。

六、承诺人同意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对应征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承诺人的同意。

七、承诺人同意,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未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包括承诺人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八、承诺人确认,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九、承诺人确认,领导小组办公室除根据"征集评选活动"的规定向有关应征者颁发证书外,将不再向承诺人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十、承诺人充分认识到,承诺人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应征作品将不退稿,包括承诺人被领导小组办公室取消应征资格的情况下。

十一、承诺人同意,承诺人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应征作品的原件的所有权即时无偿归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十二、承诺人同意,征集评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本承诺书等,下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三、承诺人同意,如承诺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征集评选活动以及与征集评选活动有关的一切活动产生争议,承诺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广州市,仲裁使用的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承诺人同意按仲裁裁决书及时、完整地执行。

十四、承诺人如违反本承诺书的任何条款导致被领导小组办公室追究责任的,承诺人同意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因此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直接或者间接经济损失)。

十五、承诺人同意,本承诺书与应征作品的内容有冲突的,以本承诺书为准。

十六、承诺人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承诺人都不会撤销本承诺书。

十七、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章(签名或者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后生效。

承诺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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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林老狼 发表于 2012-11-7 09:38: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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