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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合作] 福建省仙游县“我为九鲤湖献首诗”诗歌征集 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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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33900 发表于 2023-9-3 09: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福建省仙游县“我为九鲤湖献首诗”诗歌征集
5000元

位于福建省仙游县东北部的九鲤湖,是国家AAAA级景区,中国祈梦文化发源地,以湖、洞、瀑、石四奇著称,尤以飞瀑为最,明代旅行家徐霞客曾到此游历,赞曰:“即匡庐三叠,雁荡龙湫,各以一长擅胜,未若此山微体皆具也。”为进一步提升九鲤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深入推进文旅融合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福建省仙游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福建省仙游县九鲤湖管委会、福建省仙游县作家协会、福建省仙游县全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拟联合以“我为九鲤湖献首诗”为主题,面向全国广大诗歌爱好者征集一批优秀作品,抒写诗与远方的美好意境。诗歌类别不限,新诗、旧体诗词等皆可。


一、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福建省作家协会

主办单位:福建省仙游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福建省仙游县九鲤湖管委会

承办单位:福建省仙游县作家协会

                 福建省仙游县全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二、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

三、投稿要求

1.主题:以“我为九鲤湖献首诗”为主题,注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弘扬爱国主义旋律,赞美九鲤湖的秀美风光,热情讴歌在党的领导下九鲤湖的新发展与新风貌。


2.体裁:诗歌。现代诗限30行以内,组诗不超过3首且单首不超过30行;旧体诗限2首以内(多投无效)。

3.投稿方式:应征作品一律采用电子邮箱实名投稿(不接受纸质投稿),一首(组)一个文本、一个邮件,以附件形式发至指定邮箱:xywenxue99@163.com,稿件命名为“我为九鲤湖献首诗+省份+作者姓名”。

4.参赛作品必须原创首发、未在正式出版物及网络上发表过的新作,禁止套作、抄袭,参赛者文责自负。如发生著作权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相关责任,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奖金和获奖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5.作者不限年龄、性别、国籍和地域。

四、奖项评选、发表、出版及宣传推广

1.组委会邀请福建省作家协会评委库专家共同组成评奖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于9月22日前完成评奖,所有获奖作品依照规定公示后发布最终评奖结果。

2.在《福建作家》《仙游新闻网》《仙游文学》微信公众号发布获奖名单公示和最终获奖结果。

3.一二三等奖及部分优秀奖获奖作品,将在《仙游文学》(内刊)以“‘九鲤杯’诗歌大赛”专题形式发表。

4.宣传推广:《福建作家》《仙游新闻网 》《仙游作家》微信公众号、《仙游文学》(内刊)等宣传诗歌大赛活动,选登优秀诗歌作品。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8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各500元。

获奖者参与国庆期间主办方组织的颁奖仪式,主办方落地接待。

所有获奖作品由福建省仙游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福建省仙游县九鲤湖管委会、福建省仙游县作家协会、福建省仙游县全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颁发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主办方对所有获奖作品享有使用权,可复制、翻译、发行、汇编、改编或演出,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或用于相关的公益性活动。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参赛者任何费用。






福建省仙游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福建省仙游县九鲤湖管委会

福建省仙游县作家协会

福建省仙游县全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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