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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信息] 河北省“歌唱美丽河北 传播河北形象”原创歌词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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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53280 发表于 2022-7-28 07:3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北省“歌唱美丽河北 传播河北形象”原创歌词征集启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共河北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扛起责任,以文艺形式鲜活地展现河北省全省上下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进程,讴歌家乡美丽河北,凝聚人心,传播河北形象,进一步提振人民群众建设热情,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河北省文联、河北省音乐家协会将组织创作歌唱河北的发展成就、优秀文化、美好生活、美好前景、奋斗故事的歌词。开展“歌唱美丽河北 传播河北形象”原创歌词征集活动。

一、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河北省文联、河北省音乐家协会

二、创作主题和要求

以“歌唱美丽河北 传播河北形象”为主题,要求为能够展现新时代特色的河北之美、能够起到向世界展现河北形象的窗口作用的优秀歌词作品。

三、征集对象和时间

1.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

2.时间自即日起至2022年8月2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作品要求

1.体裁不限,内容健康向上,角度和语言新颖、具有时代特征,适于谱曲、演唱和传播。

2.作者提交的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出现任何侵权行为。

3.参赛作品须为近两年来新创作的作品,已获省级以上奖项的作品不在应征之列。

4.每位作者限报3首作品。

五、报送方式

1.将报名表和歌词一起寄至河北省音乐家协会。信封上请注明“歌唱美丽河北应征作品”字样。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庄路66号

邮编:050000

联系人:马丽 刘阳

联系电话:0311—87042822

2.将报名表和歌词(歌词格式要求左对齐)一起邮箱报送至hebeiyinxie@126.com,邮件名请注明“歌唱美丽河北应征作品”。

3.作者投稿参与此次活动,即视为已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拥有使用权、修改权。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六、评奖颁奖

1.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根据应征作品质量和数量,拟选出优秀作品10首,入围作品10首。获奖作品均颁发证书。

2.对入选的优秀作品将在河北新闻网、河北省音乐家协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展播,并征集和邀请优秀曲作者、制作人和演唱者进行谱曲演唱。

3.获奖作品将被收录在主题专栏“喜迎二十大”系列专辑。

后附:报名表

河北省音乐家协会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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