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桐乡一起走 ——桐乡创建文明城市征歌歌词
千年运河,浪花飞舟, 金菊向阳,飘香心头。 水乡菊乡让人耳目一新, 文化之邦峥嵘岁月稠。
梧桐苍翠,凤鸣神州, 丝绸之府,遍地锦绣。 桐乡蚕乡令人刮目相看, 鱼米之乡风光不胜收。
啊,文明桐乡一起走, 肩并肩一起争上游。 同心同德,众志成城, 首创首成更上一层楼!
啊,文明桐乡一起走, 一起走我们手携手。 同心协力,砥砺奋进, 同圆梦想幸福共拥有!
附注:“耳目一新,刮目相看”,是习近平主席称赞桐乡发展的评语。
作品简介:《文明桐乡一起走》歌词,融入桐乡独有的地域元素和人文风情,突出描写和展现了桐乡人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美丽幸福桐乡”的主题,赞美了桐乡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和与时俱进的发展成就。作品寓情于景,语言流畅,易谱曲传唱。
(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西店村 于学东) 编码265404 电话15064532230
桐乡人,邀您谱写“文明桐乡”之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歌曲征集活动开始啦→ 2021-09-07 19:07
(来源:桐乡宣传) 为进一步扩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覆盖面,营造全民知晓、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浓厚创建氛围,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桐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歌曲。 一、征集主题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美丽幸福桐乡。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 三、作品要求 1.作品须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美丽幸福桐乡”为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要充分反映桐乡的历史内涵、地域特色、城市精神、人文风貌;生动展示我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好精神和全市上下“首创首成”的必胜决心,全面歌颂爱桐乡、为桐乡、赞桐乡的美好愿望。 2.歌词须符合创作规范,既要朗朗上口,又要有独特视角,要有一定的艺术水准和真情实感;曲调旋律流畅,要集思想性、艺术性、群众性于一体,感染力强,易于传唱。 3.作品原则上须为完整的歌曲作品;作品体裁(美声、民族、通俗);形式(民歌、儿歌,独唱、合唱、重唱等)不限。 4.作品长度最短不少于3分钟,最长不超过6分钟。 5.作品须是未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及网络媒体上发表、播出或获市级以上(包括市级)等次奖项的原创歌曲。 四、投稿方式 1.报送的作品须填写《桐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歌曲征集表》。 2.作品一式2份,采用简谱记谱,用A4纸打印或抄写,成品可提供mp3格式录音小样。 五、评选规则 1.筛选阶段,11月上旬。根据作品的创作主题、内容等方面因素,由主办方从征集的作品中筛选中10首歌曲进入评选阶段。 2.评选阶段,11月中下旬。采取网络投票计分(占比40%)结合专家评审得分(占比60%)的方式,主办方将在“文明桐乡”微信公众号发布推送,为进入评选阶段的10首歌曲开设网络投票通道;并邀请词曲专家、音乐老师组成专业评审团队,为入选评审的10首歌曲打分。综合网络投票计分和专家评审得分,评选出桐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歌曲1首,优秀作品若干首。 六、奖项设置 通过前期评审,选出桐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歌曲1首,奖励50000元;优秀作品若干首,每首奖励10000元。 上述奖项视征集情况可作适当调整。获奖作品由主办方向其颁发证书及奖励。 七、其他说明 1.投稿人须保证投稿无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本人负责。 2.优秀作品将通过有关媒体和“文明有约”主题巡演活动进行广泛宣传,使其推广传唱,并优先推荐至上级相关赛事参加评选。 3.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在提交后一律不退、歌曲一经采用,其所有权、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桐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扫描上方二维码,获取桐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歌曲征集表。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桐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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