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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合作] 建树 ——海淀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形象主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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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了 发表于 2021-2-14 12: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建树
——海淀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形象主题歌

姜了

树林就在家门前,
一出屋就走进,走进,
一片绿色休闲空间。
绿风吹送温柔情感,
鸟鸣清亮时间,时间,
问候每棵树,不吝啬语言。

森林在海淀,
风起听树涛。
一片树叶的歌唱,
也多么悠扬婉转。

RAP:
人们围住树木跳舞
谁有建树谁在付出
树高长根把心连住
年轮深藏永不暴露
树感受人目光温度
心有森林自然植入
自然和谐人类坦途
都有建树全来付出
生长成长人树同步
互相感应情倾草木

森林就在城里面,
一进城就看到,看到,
一派绿韵生机盎然。
绿波荡漾心涌波澜,
年轮生长本钱,本钱,
感谢每棵树,相遇就有缘。

绿海在海淀,
茂林栖飞鸟。
一棵树木的成长,
见证城市的变迁。

RAP:
人们围住树木跳舞
谁有建树谁在付出
树高长根把心连住
年轮深藏永不暴露
树感受人目光温度
心有森林自然植入
自然和谐人类坦途
都有建树全来付出
生长成长人树同步
互相感应情倾草木

简介

姜了,男,本名姜振凯,1973年生。写诗写广告语。
作品见于《诗刊》《词刊》《解放军文艺》《知音》等百余家报刊。
台安县作家协会副主席。
辽宁省作家协会会员。
通联:114100辽宁省台安县政府大楼县文联     姜振凯
电话: 18242217773  
微信号:jintaoqian


海淀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形象主题歌征集
来源:[url=]海淀园林[/url]
征集内容:
海淀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形象标志(LOGO)、海淀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宣传语、海淀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主题歌。
Q:征集范围、时间:
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所有组织和个人均可参与。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2月28日
Q:主办单位
海淀区园林绿化局
                              征集要求
一、海淀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形象标志(LOGO)(略)
二、海淀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宣传语
1、宣传语字数语言简洁,句式简短,字数控制在15字以内,能直观反映和传达海淀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目标、方向和决心。
2、宣传语要求文字简明、主题突出,要具有特色性、唯一性、传播性,简洁明快、朗朗上口同时富有张力;具有很强的文字震撼力和吸引力,便于宣传和推广。
3、宣传口号作品应以WORD电子文档形式提交,内附创意阐述。
三、海淀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主题歌
1、主题歌歌词内容紧密围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指导方针,突出海淀区的特性,能够展现和营造浓厚的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氛围,同时彰显居民乐享森林城市建设成果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主题歌作品须为原创且未曾公开发表。
3、主题歌时长不超过4分钟,曲风明快、适于传唱。
4、主题歌作品以MP3格式(歌词另附word文档)提交,内容包含完整词曲。
投稿方式
1、所有参赛者须认真填写海淀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形象标志(LOGO)/宣传语/主题歌征集活动报名表,若报名表中信息不完整,则视为无效作品。为利于公正评选,参赛作品中均不得直接署名或标记。
2、将电子文档和报名表以压缩文件包的方式提交,邮件标题请标明“海淀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LOGO设计应征/海淀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宣传口号应征/海淀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主题歌应征”字样,通过电子邮件发往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邮件的附件大小不得超过10M。
收稿单位:海淀区园林绿化局;
投稿邮箱:haidian_zj2021@126.com;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693307172
请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奖励办法
(一) 海淀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形象标志(LOGO)
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用作海淀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官方形象标志
二等奖2个,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三等奖3个,奖励人民币3000元
(二) 海淀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宣传
评定10个宣传语,每个奖励人民币1000元(每相同个人/机构获奖金额最多5000元)
(三) 海淀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主题歌
评定1个主题歌,奖励人民币30000元,用作海淀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官方主题歌
注:以上获奖者均颁发由主办单位提供的荣誉证书,所得奖金的个人所得税扣除应由奖金获得者自理。


其他事项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解决,主办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投稿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最终获奖作品应提交一份《著作权转让承诺书》,并由作者准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创作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
3、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将先寄者(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确定为第一创意者。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由主办单位保管。
4、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征集公告”的所有约定。因客观原因、不可抗力原因及其他非主办单位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5、主办单位在对获奖的作品进行使用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删减。
6、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者在应征参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主办单位不向应征者支付设计费等任何报酬或费用。
7、主办单位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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