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恒山 词:安骆
前面还有多少山, 穿过咽喉是否是平原。 巍巍恒山横在前, 人生怎可不登攀。
东岳泰山,西岳华山, 我就站在恒山之巅。 飞石峰的故事,千佛岭的雾, 缥缥缈缈,若隐若现。
我有恒山,恒在心田, 一半是雄伟,一半是奇险, 锦绣浑源,无限灿烂, 梦想就在挑战中实现。
东岳泰山,西岳华山, 登上恒山就是神仙。 三百里的洞天,两千年的香, 绵绵不绝,缭绕心田。
我有恒山,恒在人间, 一半是传说,一半是趣谈, 大美江山,无限灿烂, 幸福就在攀登中实现。
2019.11.4
安骆真实姓名:安百花 单位:黑龙江北方工具有限公司 电话(微信):18946317302 邮箱:1055460013@qq.com
浑源县旅游城市形象宣传语、主题歌曲征集 为进一步扩大和提升浑源县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彰显浑源的自然魅力和文化内涵,提升浑源全县人民的荣誉感、自豪感和认同感,树立统一鲜明的品牌传播形象,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浑源县旅游城市形象宣传语、主题歌曲,具体细则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浑源县旅游城市形象宣传语 3、浑源县旅游城市形象主题歌曲 二、征集范围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 四、征集要求 (一)旅游城市形象宣传语 1、主题能反映浑源县独特的自然景观、历史文化,体现时代发展特征,极具旅游感染力和号召力。 2、主题寓意深刻、富有美感、朗朗上口、流畅易记,能够高度概括浑源县旅游形象特点和文化内涵,具有很强的文字震撼力和吸引力。 3、适合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公众场合宣传推介,具有强烈的视觉、听觉冲击力和震撼力。 城市形象主题歌曲 1、参赛作品要充分反映浑源的历史人文、地域特色、城市风貌,集中展现浑源人民“建设大美浑源、创造美好生活”的新成就、新进展、新境界、新追求。 2.参赛作品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3.参赛作品须符合本次征集主题,要求朗朗上口,节奏明快,易于传唱,易于普及,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 五、评选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具体由县委宣传部组织实施,县委宣传部负责召集相关领导、专家学者成立评审委员会。投稿截止后,先将征集作品和曲目向社会公开投票推荐,之后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征集作品结合公众投票进行评选。评出奖项后颁发奖金及获奖证书。 六、奖项设置 (一)“旅游城市形象宣传语”奖项 1、一等奖1件,奖金5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2、二等奖3件,奖金2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3、优秀奖5件,奖金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旅游城市形象主题歌曲”奖项 1、一等奖1件,奖金20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2、二等奖3件,奖金5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3、优秀奖5件,奖金2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奖金由词曲作者及参与人员自行商议分配) 七、投稿方式 纸质作品投稿:浑源县委宣传部办公室(经贸大楼三层317室) 联系人:张晓芳 电子格式作品投稿:hyxxcbbgs@163.com 在线作品投稿:微信公众号浑源频道(可通过留言方式或投稿邮箱进行投稿) 投稿要求:稿件中需另附页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并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浑源县应征作品”字样。 联系电话:0352—8322547 八、参赛须知 1、应征作品为作者自创,未公开发表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参赛资格。 2、所有获奖作品一经公布,其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均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修改、制作、公益宣传等一切权利。 3、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稿底。 4、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中共浑源县委宣传部 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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