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陶都浴春风
姜了
文明城市春风拂动, 一壶好茶,泡出春意浓。 从我做起,公德伴我行, 人人有责,共创文明之城。
美好陶都暖意融融, 一句问候,体贴显真情。 一起努力,文明树新风, 人人用心,共建文明环境。
啊~ 坚定信念,不改初衷, 共同创建文明宜兴。
啊~ 坚持操守,不可放松, 文明陶都大家光荣。
附:
宜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优秀文艺作品征集 为充分展示我市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果,展示各级各部门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工作作风,展示广大市民参与支持创建、共建共享的精神风貌,决定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优秀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具体启事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7年11月9日—25日 二、征集对象 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文化企业、新闻媒体、文艺创作爱好者等其他社会公众。 三、作品内容 报送作品要突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主题,内容包括展示创建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果,展示各级各部门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工作作风,展示广大市民参与支持创建、共建共享的精神风貌等,要具有感染力和感召力,易于传播。报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如有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参赛作品一旦入围,版权归市委宣传部所有。 四、作品类别 1、文字类作品。诗歌、散文、纪实文学等形式的作品,要求贴近实际,见人见事见精神。诗歌要求在800字以内,适合舞台诗朗诵,其它形式在2000字以内。 2、曲艺类作品。小品、相声、快板或其他适合舞台演出的文艺形式。语言采用普通话、方言均可。 3、歌曲类作品。歌曲有完整的歌词和谱曲,时长10分钟以内,作品要具有感染力和感召力,真情实感,易于传播。 4、视频类作品。微电影、FLASH动画、DV短片等(最长不超过5分钟,格式以AVI、WMV、MPEG为主)。语言采用普通话、方言均可。 5、摄影类作品。仅可对亮度、对比度和饱和度做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 五、作品评选 分设文字(诗歌、散文等)、曲艺(快板、小品、相声等)、歌曲、视频和摄影五类,每类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分别为:5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设优秀组织奖5名。 六、报送方式 作品和报名表(见附件)可直接发送至邮箱 yxswmb@126.com,或寄送至宜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8号楼110室)。联系人:周琼、杨钦涵;联系电话:0510-87986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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