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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征曲] 《不问麻江》--------麻江征歌(9.3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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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泽 发表于 2017-8-31 13: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云泽 于 2017-11-5 09:5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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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征集原创歌曲的通知
   为了鼓舞斗志,振奋精神,激发全县干部群众建设美丽麻江的热情,打造麻江县文化品牌,塑造麻江县视听标识,提升麻江县知名度和美誉度,决定面向社会征集麻江原创歌曲,并在全县进行广泛传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面向全国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广大词曲作者、爱好者均可应征。
二、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
三、征集内容:完整的词、曲作品
四、作品类型:歌曲形式、题材、风格不限,独唱、重唱、合唱均可。
五、奖项设置:
(一)投入规范稿件达到30件以上后,方开展作品评选工作。本次征集活动设最佳“词曲奖”一个,优秀“词曲奖”二个,多人合作同一首作品不重复奖励。
(二)奖金:最佳“词曲奖”奖1.5万元;优秀“词曲奖”奖0.8万元。
(三)培育:把反响良好的作品,推荐给专业传媒团队、歌手进一步打造,提升影响力。
(四)推荐:入选词曲,有机会作为麻江县形象宣传片、旅游MV、手机铃声、官方微信公众号、产品推荐会等活动平台的首选宣传音乐、背景音乐。
六、歌曲要求:
(一)词曲内容要求主题鲜明,立意高远,创意新颖,健康向上,旋律优美。
(二)能够反映麻江县厚重的历史、优美的自然风光、传统文化和风土人情等元素,体现麻江县人民的现实生活与情感,展示麻江县人民的精神风貌以及社会经济建设的巨大成果。
(三)词曲要雅俗共赏,朗朗上口,便于传唱,易于流传,融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性于一体,符合词曲创作规律和要求。
七、作品评选: 征集活动结束后,邀请词曲作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来稿进行认真评选,并以适当方式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评审委员会结合麻江实际,根据入围作品质量以及在媒体公布后的反响等情况进行评定,并将最终评选结果在相关媒体网站公布。
八、投稿须知:
(一)纸质作品一律采用A4纸打印一式3份并须注明作者单位、姓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电子版作品可直接投送到投稿邮箱。
(二)作品必须原创,不得有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及专有权利的情况,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作品提交人自行负责。
(三)投稿时作者承诺入选作品的版权为主办方所有,作者拥有著作权。
(四)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九、投稿地址:
纸质来稿请寄:中共麻江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麻江县原创歌曲”征集字样。
邮政编码:557600
联系人:张盛娜
联系电话:13379632998
电子邮箱:403938534@qq.com
                           中共麻江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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