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歌唱廖俊波原创歌曲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把学习宣传廖俊波活动引向深入,激励广大音乐爱好者创作出一批反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彰显廖俊波同志高尚精神,并易于传唱的优秀原创歌曲,南平市文化艺术馆将自即日起面向全国举办歌唱廖俊波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此次征歌活动作为学习宣传廖俊波系列活动之一,旨在面向全国征集歌唱宣传廖俊波题材的优秀原创歌曲,通过新歌征集、歌曲展播、唱片出版、群众歌咏、音乐会等丰富多彩的形式,把征歌活动的影响推广到全社会,引导和鼓舞广大党员、干部向廖俊波同志学习,不忘初心、扎实工作、廉洁奉公,身体力行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和群众中去,真心实意为人民造福;引领志存高远、实干兴邦、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
二、组织机构
主办:中共南平市委宣传部
南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承办:南平市文化艺术馆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组委会由主办方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审定活动方案,确认、发布评选结果并出席相关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南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落实方案,处理日常事务及与征歌活动相关的组织筹备工作。
三、活动内容
活动主要包括原创歌曲征集活动、创作采风、获奖作品录制出版、颁奖交响音乐会等宣传推广系列活动。
1、全市原创歌曲征集活动。广泛发动全市专业与业余的词曲作者参加,并积极拓宽征集渠道(包括自由报送,全市各县(市、区)、音协报送,专业院团报送等)。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评委对征集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最终评选出优秀创作奖作品(数量待定)。
2、邀请一批国内、省内知名词曲专家,进行采风创作。采风团成员除了考虑其知名度和成就之外,同时要兼顾老、中、青各年龄段作者以及音乐创作各门类的专家,采风团成员的作品以委约创作作品的形式参加歌曲评选活动。
3、结集出版发行。对获奖作品进行编配、录音、演唱和制作,结集出版CD 专辑,向全国发行。其中一部分用于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宣传本次大赛的成果;一部分赠送给基层文化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文化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扩大歌唱廖俊波原创歌曲征集活动的宣传力度。
4、举办专题音乐活动。一是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学习廖俊波主题歌曲传唱活动,举办歌咏晚会。二是举办专场颁奖音乐会,届时将邀请省内知名演员和歌唱家演绎获奖作品,展现大赛成果,提升活动的层次和影响力。三是举办获奖者座谈会。在音乐会举办前后,将邀请词曲名家和获奖作者一起参加主题座谈会,畅谈创作心得,交流艺术经验,提升闽北文艺创作的水平。
四、作品要求
应征作品仅限于2017年3月以来创作的,未在国家级征歌活动中获奖的原创歌曲作品(词、曲都需原创)。
1、主题突出。应征作品要求充分彰显廖俊波同志高尚精神,立意深刻,简单明快,雅俗共赏。旋律优美动听,特色鲜明,风格浓郁,富有较强的艺术性、时代性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易于传唱和普及。
2、形式多样。征歌活动提倡作品的形式、体裁及风格多样性。歌曲时间长度3-5分钟,作曲形式不限,独唱、重唱、合唱均可。
3、关于权属。作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提交作品参赛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作品的非商业宣传推广使用权。若作品侵犯著作权等相关法律,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五、作品征集
1、系统征集。由南平市文化艺术馆印发征歌启事,进行系统内征集。
2、社会征集。在官方网站上对该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并向全社会广泛动员,拓宽、便捷征集渠道。
3、定向委约创作。组委会将组织著名词曲作家小分队,深入生活、下到基层,专门进行歌唱廖俊波主题采风创作。
六、报送要求
1、报送时需提交作品简谱一式2 份,A4 纸打印,有条件者可提供作品音频小样CD。每位词曲作者限报2 首作品。
2、提交作品时,需同时提交《报名表》(南平市文化艺术馆官网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gifhttp://www.npwyg.org.cn下载),宣传文化系统单位报送需加盖单位公章。
3、作品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方式传送均可。各报送渠道不得重复报送,否则视为无效。
4、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7 月31 日(以邮戳时间为准)。信封上须注明“歌唱廖俊波征歌”字样。
5、应征者须在稿件中标明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地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6、投稿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江滨中路20号,南平市文艺术馆(邮编:353000);电子邮箱:
npqzysg@163.com;联系人及电话:严捷 0599-8850735
七、奖励办法
征稿报名阶段从2017年6月中旬至7月底截止,其间对参赛作品进行分类整理,在经过初复赛后,将进入决赛的作品由大赛组委会制作成音乐文件,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进行播放展示,由市民参与投票、评选。组委会将最终评选出优秀创作奖作品若干首,每首奖金2 万元,同时颁发荣誉证书。词曲作者按4:6 的比例分配奖金。对系统报送单位设组织奖,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