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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散文] 散文史上的周氏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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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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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牛牛 发表于 2017-4-25 15:4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地点:国家图书馆古籍馆临琼楼二层
主讲人:温儒敏,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北京语文教育研究所所长
“散文”这个词现在用得很多,但真正把散文作为一个独立的文体,和诗歌、小说、戏剧并称,那是“五四”以后的事情。中国古代没有“散文”一说,大家创作了许多散文,但是没有“散文”这个概念。实际上散文对我们普通读者影响是最大的,甚至可以说比小说和其他文体影响还大。现在很多人爱看看微信,微信里面有很多实质上就是散文。散文不好归类,小说、戏剧一说就知道了,但是什么是散文,说不太清楚,反正比较随意写的一些文章,带有艺术性的,我们都叫散文。
散文在现代文学史,就是最近一百年文学史上,它的成就可能是高于小说、戏剧和诗歌的,以后散文的发展也是会超过小说、戏剧和诗歌的。中国文学史上还没有出现过散文创作这么盛大的局面,这是一个基本情况。小说有多少人读呢?读的人很少。创造量很大,现在每年出版的小说有几千部,中国是世界上小说生产量最大的国家,但是发行量很小的,一本小说现在能够印一万册就很不容易了。
鲁迅的大气幽默
对于周氏兄弟的散文,一个基本的判断,不光是现代,就是放到古代,从古到今来看,他们兄弟俩所写的散文都可以说是一流的。
鲁迅的散文创作主要是三个部分,一是他的散文集,回忆的,叫作《朝花夕拾》;第二个是《野草》,是散文诗;第三个是杂文。《朝花夕拾》的影响是很大的,因为它里面一些文章收到中学语文课本里面了,中学课本的影响很大,因为已经转入社会了。这里我就要问一个问题了,不知道大家读了鲁迅的文章后,现在还有没有印象了?因为近些年我也关注中学语文,现在中学语文的讲法,因为它要面对考试,讲法往往是很死板的,它对鲁迅作品那些真正个性化的、精彩的东西是很难展开的。所以现在的中学生一般对鲁迅都不太了解,中学生里面流传一句话:一怕文言文,二怕周树人,三怕写作文。可见,对于鲁迅的文章不好懂,也不能够欣赏他的味道。
鲁迅的散文好在哪里呢?我来谈谈自己的感想。首先是大气,放得开。《朝花夕拾》主要是写他自己的童年、青年时代的生活,带有一种很抒情的心态。他文章里面做到了“任意而说,无所顾忌”,但是一篇有一篇的中心,所以我给它一个命题——“雍容大气”。现在我们的文章这么大气的是不多的。《藤野先生》一开始写的是留学生在日本留学,那个打扮,那个辫子,油光可鉴。然后写到学生会馆里面的乌烟瘴气,写到这些以后就写到心情很郁闷,因为心情郁闷就转学去学医,流水账似的。转学之后遇到了藤野先生,留学生在当时的那种状态有“弱国之凌”,很容易受到歧视,但是藤野先生对他很好,然后就写到他对藤野先生的印象。这个散文很随意的,像是老人说话一样,说到哪里是哪里,但是很自然。鲁迅也说过,写文章要放开,但是要有一条中线,就像骑马一样,让它跑没关系,但是要拽着那个绳子。
第二个,幽默。我们一般感觉鲁迅的作品讽刺比较多,其实他幽默的东西也不少,给人的印象非常深。鲁迅的语言是非常好玩的,读起来很有味道。他经常在叙述的语言里带有一种幽默感,一种情趣,我们一边读一边觉得特别好笑,但是里面又有深刻的意味。譬如说他有一篇文章叫《父亲的病》,讲他父亲生病了,到处去找医生,就是中医嘛,鲁迅一辈子对中医不太感冒。他找来的中医都是庸医,给他的方子都特别奇怪,所以他里面就写,最平常的是“蟋蟀一对”,旁注小字道:“要原配,即本在一窠中者。”鲁迅写到这里就插入议论了:“似乎昆虫也要贞节,续弦或再醮,连做药资格也丧失了”。这是一个特点,鲁迅的文章是幽默,不是搞笑,和我们现在微博里的搞笑不一样。
简单味,是鲁迅的拿手好戏
鲁迅的另一个特点是简单味。有时候,就像吃饭似的,你吃那个腻的东西啊、油的东西啊、太过了,不喜欢吃了,得吃点小米稀饭、酱萝卜干,就类似于简单味。鲁迅的小说呢,往往带有简单味。首先是他的勾炼,往往非常简洁,他用一笔两笔就把一个人的神态给写出来了,把一个社会的心态给写出来了。
我举篇例子,有篇文章叫《范爱农》,写的是辛亥革命时革命党的一个热血青年。鲁迅和他不太认得,他写当时浙江发生了一个革命家被杀的事件,听说当时被杀之后革命家的心肝都被清朝军队用油炒着吃了。这个消息传到日本,鲁迅和留学生还有范爱农这些人就特别气愤,大家说不能没有反应,必须要发电报。所以文章就这样写,你看他们是如何回忆的,看鲁迅是怎么写人的。他说:“我是主张发电的,但当我说出之后,即有一种钝滞的声音跟着起来: 杀的都杀掉了,死的死掉了,还发什么屁电报呢。 这是一个高大身材,长头发,眼球白多黑少的人,看人总是像在渺视。他蹲在席子上,我发言大抵就反对。”这就是范爱农,第一印象。你看鲁迅写一个人,这个刻画,笔墨很少,但是把这个人的神气给写出来了。白多黑少的眼睛,看人总像渺视,说话就那个样,就把这个人愤世嫉俗、耿直的个性写出来了,这就叫简单味,是鲁迅的拿手好戏。
总之,鲁迅的散文,那种大气、幽默、简单味,是现在我们散文里面比较少见的。鲁迅通过写他个人的生活来写一个时代的变迁,所以《朝花夕拾》是带有很浓烈的抒情意味的。抒情,古代就有,但鲁迅这种抒情,比较多的是个性化的抒情,是个人的感觉。所以如果我们和中国古代的文章比较一下,鲁迅这种用白话文写的文章,觉得很新鲜,甚至觉得鲁迅的这种写法是前所未有的,在古文里也找不到。古人的文章写家国情怀,写大事比较多;鲁迅的文章更多的写的是个人感受,通过个人感受来表达一个时代的变迁。这里应对了郁达夫说过的一句话:“现代散文的最大特征,是每个作家、每篇散文里表现的个性,比以前任何的散文都来得强,是带有自叙传色彩的”。
《野草》难读,那是鲁迅写给自己的
《野草》其实是鲁迅他自己最喜欢的作品,但比较难读,它是散文诗,可以看作是鲁迅写给自己的。但同时,《野草》中有鲁迅的哲学。《野草》是鲁迅非常寂寞的时候内向性的写作,也是他剖析自己的灵魂。人有的时候会停下来问一问自己,我到底怎么啦?我到底是谁?我这是怎么回事啊?《野草》属于鲁迅的哲学,非常难懂。为什么难懂呢?首先因为它大量运用了象征手法,构思也很奇特,他经常写一些梦境,恐怖的梦,奇特的梦,其实是潜意识。《野草》没有逻辑没有理性,它是原生态的,所以《野草》很难用日常的思维去理解。
比如《腊叶》,这个秋天呐,树叶都黄了,都掉下来了,所以说腊叶。很短的一篇文章,它是一种书面语,但有点文言的味道,一般人读就是说他看到一个书签,用树叶做的,引起了他一年前一种怀想。很美,也就是这样理解的,感叹时光的流逝。树叶一样,人的生命也是一样,和落叶一样,终有一天要掉落下来,这样理解也可以。鲁迅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们考证一下,他正在得肺病。你们知道在二三十年代,肺病很难治,相当于现在得癌症一样。鲁迅在病中就感到自己的生命在一天一天的消逝,所以当他看到树叶的时候,就产生了来日不多的感觉。我想,他是要写给许广平的,让她去感触,要珍惜自己。一般人读,读到这里也会感动,确实,人生一世树一秋啊,很容易就过去了,没有一样东西可以永远坚持的,更何况我们的树叶呢。当然更深的呢,我们可以了解鲁迅当时他有病,他很寂寞。大家一看《腊叶》就想,鲁迅不是斗士吗?很坚强的人,他为什么写那么消沉的东西?其实鲁迅是很复杂的,是人把他的主导面,主导成了斗士、坚毅的人。但是再坚毅的人,在自己的生活中也难免有柔弱的一面。
读鲁迅杂文是很难受的,是一个思想的爬坡
鲁迅的散文就是杂文。杂文是现代的一种文体,它的出现和鲁迅很有关系。杂文属于议论文,但又带有浓烈的文学色彩。杂文的兴起和一个杂志很有关系,这个杂志叫作《语丝》,是鲁迅、周作人他们办的。《语丝》上面发的文章很有意思,就八个字:“任意而谈,无所顾忌”,那个时候人写文章啊,真是放得开。鲁迅一辈子活了五十多岁,占他时间最多的,第一件事是整理古籍。虽然他是个反传统的人,但是整理古籍占他的时间最多。第二件事是写杂文。第三件事是写小说、散文。所以杂文对鲁迅来说是他创作里面的最重要的部分之一。但是现在社会上,特别是国外汉语学界,对鲁迅的杂文是看不起的,认为他就是打嘴仗,浪费了精力,觉得还不如写点小说呢。
我读过两本文学史,一本是香港作家司马长风(现在过世了)的《中国新文学史》,写得很美很不错,很多观点值得我们参考。但其中他对鲁迅的杂文是不以为然的,他也认为鲁迅加入“左联”以后,服从了什么号令去写杂文,浪费了他的时间。另外美国的汉学家夏志清也认为鲁迅的杂文就是打笔墨官司的,是创作力衰竭的表现,评价不高。我不能同意这些观点,我觉得鲁迅的杂文不但有巨大的思想价值,也有独特的艺术价值,而且它是文学史上的一大景观。
鲁迅一辈子写过650多篇杂文,135万字,收到16个杂文集子里,他杂文集的名字都很有意思的。我给大家几个建议:第一个,要了解中国文化和中国人,就要读鲁迅的文章。为什么呢?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的杂文是“感应的神经,攻守的手足”,他是批判性的,是进行大量的“社会批评”和“文明批评”。鲁迅经历了那么多,他的杂文里都有回应,都有记录。这种记录,不是一个历史学家的记录,是一个文学家的记录。而且写那些事情发生中的人心事态,一般历史上是不会写人心的,不会写事态的。“三一八惨案”发生,历史学家的笔下就是写发生了什么事,他不会写老百姓是怎么想的。历史给你清晰地描述事件的原本,鲁迅给你当时的感觉。所以我们读鲁迅其实就是读中国的人史,不光是现代史,很可能是整个中国史。
另外我给大家一个提示:读鲁迅的杂文是很难受的,它不是一个优美的享受,它是一个思想的爬坡。鲁迅杂文的分析论断经常对读者的习惯性思维构成一种挑战,但是你细细体会呢?又能够体会到它的深刻性,它的说服力。读鲁迅就是这样,谁也不会说,我今天干活干了一天,太累了,晚上回去读读鲁迅。
鲁迅的杂文还注意勾勒社会相。鲁迅特别喜欢给人家起外号,他不是给某一个人,而是给某一类东西起外号。就像“吃瓜群众”,网上的语言嘛。鲁迅的杂文里面很多这种东西、这样的概括,就是社会上某种表现把它归纳起来,把它类型化,这就叫勾勒社会相类型形象。像《立此存照》中对于“自欺欺人”的表现,是对国民精神的一种挖掘,一种命名。所以说鲁迅的杂文看多了,就像看展览,世相大解,这是鲁迅散文、杂文一个很突出的贡献,也是它的美学价值。
周作人闷在家里写散文,达到心理的调试
周作人和鲁迅不一样,他创作的文体是单一的。他一生就是写散文,还写过一些诗,很少,写的也不是很好。他终生挚爱散文写作,那是他的生活方式。大概我理解,周作人写散文是他的一种心理调试,就像我们现在有些老同志,岁数大了,有时候心里不太高兴,写写书法,学学绘画,跳跳广场舞,周作人他就闷在家里写散文,达到心理的调试。
周作人的散文写得很多,他一共写过1808篇散文,出过36个合集。早期的周作人是一个风云人物,他提倡过美文,美文就是散文嘛,就是抒情性的散文,这很了不得。
和鲁迅相比较他的作品比较“冲淡”,当然也有少部分年轻时候写的,比较暴躁凌厉,但是绝大部分都是冲淡平和。周作人的散文很杂,涉及面非常广,一千多篇,大概现在作家里面没有谁的散文量有这么大。
整体来说,周作人的作品主要是“闲谈体”,就像一个人聊天似的,很随意的,很自然的,非常亲切。跟鲁迅不太一样,鲁迅的文章是比较厉害的,是攻击性的先锋。像周作人的《北京的茶食》就是写北京的小吃是怎么样啊,喝些什么啊,他写得非常有味道。《故乡的野菜》就是写野菜,读完以后你们也许就想当天找点野菜来吃。
周作人的简单味和涩味,胡适很欣赏
周作人的散文最让人感触的就是“情趣”,尽管他的有些情趣是颓废的、落寞的,但毕竟也是一种情趣。一个人也不能说永远是一种姿态吧,有时你读读落寞的、寂寞的、悲伤的,也可以啊。你天天读奋斗的,也累啊,人还是有多方面的需求的。他的作品适合中年人、老年人,年轻人我倒觉得不用过早地读。所以在周作人的作品中可以看到好多情趣的东西,怎么看夕阳、观秋荷,怎么赏花听雨喝茶。
跟他哥哥一样,他的散文,简单味,不是大红大绿、大蓝大紫,不是重口味。你们看莫言的作品,一本不错,两本不错,三本不错,第四本就不行了。为什么呢?口味太重,有些女性读者不喜欢看,有些奇奇怪怪的感觉。但他也是一种审美风格,反正社会上有人喜欢这个,有人喜欢那个,审美有各种需要。但是周作人的简单味是很难得的,我们现在这个社会这么浮躁,这么着急,有时候读一点周作人的文章也是很好的。
他一个是“简单味”,一个是“涩味”。人们为什么喜欢喝茶呢?因为涩,有特别的味道,这个说不出来的,需要自己去品尝。周作人的散文喜欢谈一些琐碎的事情、日常的事情。他就从家长里短的事情里面来写出他对人情的感受。看起来好像是没什么意思,但是仔细阅读还是有味道的。所以胡适是很欣赏周作人的,胡适说周作人的散文是平淡的说话里面包含着深刻的意味,就是简单味和涩味了。这跟他散文的内容有关系,和他的表达方式也有关系,周作人的散文里面喜欢将口语、文言文和一些欧化的东西和到一块,产生一种很涩的、典型的书面语言。

读他的语言就好像是吃“橄榄”,虽然不太好吃但是越嚼越有味。像《雨天的书》。它的书面语言,白话文加了很多文言文,又有很多欧化,读起来是不顺的,但你慢慢停下来去感觉,这种语感是那些流行读物所没有的。所以读周作人可以用“龙井茶”来打比喻,一看好像挺淡的,喝下去一股清香,回味无穷。周作人是象牙塔里面的一个人物,他观察世界经常有些奇思妙想。
周作人的贡献是什么呢?整个现代文学都是抗争的文学,奋斗的文学比较多,他在这个主流之外,又分出一个“闲适派”,所以他的影响是很大的。他和鲁迅两兄弟是散文史上的双子星座,两人风格迥然不同。我在新修订的书里加了一句话,来评论周氏兄弟的成就和他们的不同,也用来作为讲座的结尾。这句话是:“鲁迅写血性文章,肃杀中有浩歌奔涌;周作人则种自己的园地,昏暗中摇曳思想的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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