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向家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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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满平湖,爱满高峡,
最美向家坝宛如诗画。
徜徉也浪漫,流连也优雅,
醉了晨曦,又醉晚霞。
啊,向家坝,向家坝,
总让尘世的喧嚣慢慢放下。
看那鲜活的鱼虾,
听那晶莹的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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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来扎根,爱来安家,
最美向家坝宛如仙葩。
休闲也舒适,养生也高雅,
醉了纯净,又醉无暇。
啊,向家坝,向家坝,
总让人间的烦恼悄悄融化。
看那湖光的清澈,
听那山色的对话。 ====================
作者: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黎强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门邹容路153号400010
电话:(023)65560990 13808315256
邮编:tpybx12345@126.com
【作者郑重声明】该作品完全是100%原创,毫无版权争议。
【作者简介】黎强,词作家,重庆江津人。中国音乐文学学会理事,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员,重庆市音乐文学学会理事,重庆市作家协会会员。现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办公室高级经理。已在全国各类报刊网络发表歌词(曲)作品2500余首(篇)。在全国各类征集活动中获奖250余次。著有歌词集《爱在心底流淌》、《爱的音符生动点缀》。代表作《老家在中国》曾在中央电视台音乐频道播出,美国北美电视台播出之后在华人中引起广泛好评。近年来,相继创作出《一直等我的人》、《嘎达梅林的故乡》、《美丽中国》、儿是娘的心头肉》、《都说宁波住在海上》、《剑门关,你是我今生的向往》、《红弋阳》、《鼓岭,我心中的原乡》、《苏州好梦》、《喊一声老乡亲》、《菏泽盛开红牡丹》等作品。歌曲《习大大》走红网络,被誉为“国民神曲”在大江南北广泛传唱。
宜宾县“五张文化名片”原创歌曲 征集启事
2016-09-0500:00 来源:宜宾县新闻网 点击次数:682 【字体:大 中 小】 [复制链接]
为切实提升宜宾县对外形象,宣传展示宜宾县特色文化和精神风貌,提升城市品位和影响力,特面向全国开展宜宾县“五张文化名片”原创歌曲征集活动。
一、作品主题
围绕宜宾县“五张文化名片(向家坝高峡平湖、天宫山千年茶海、石城山古镇驿道、越溪河碧水福地、赵一曼英雄故里)进行创作。
二、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中共宜宾县委宣传部、宜宾县文化广电局、宜宾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宜宾县音乐家协会
三、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歌曲报送时间为自征集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20日止
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的内容均属原创,此前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演出,也不属于公开作品;
(二)作品应重点围绕“五张名片”选题创作;
(三)具有较高水平的艺术表现力和传唱度;
(四)歌曲表现形式、风格不限,但应抓住文化精髓、体现地域特色,旋律优美、歌词含义丰富。
五、奖项设置
(一)金奖5件(每张名片1件),奖金8000元/件;
(二)银奖10件(每张名片2件),奖金2000元/件;
(三)铜奖15件(每张名片3件),奖金1000元/件;
(四)优秀作词奖和优秀作曲奖(若干件),奖金400元∕件。
六、评选方式
主办单位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作品进行初评、征求意见、召开专题研讨会讨论、最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确定宜宾县“五张文化名片”原创歌曲。
七、投稿要求
(一)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投稿作品数量不限。
(二)申报材料
1.参赛作品的歌谱(歌谱是指曲谱和歌词组合的简谱)用A4纸打印6份邮寄,并发送电子文档(曲谱和电子档都标注作者姓名)。
2.有音响资料的参选作品,可附一份(可以选择CD、CD-R、MD或DAT等形式);
3.参加者应提供充分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薄等复印件一份。
4.《宜宾县“五张文化名片”原创歌曲征集参选表格》(详见附件1),填写要求:
(1)当同一参加者创作(或参与创作)多个参选作品时,该参加者应就其创作(或参与创作)的每一件作品各填写(签署)一份《参选表格》;
(2)如任何参加者拒绝就其创作(或参与创作)的任何参选作品填写(签署)或不实填写(签署)和不完整填写《参选表格》,该参选作品将被视为丧失参选资格;
5.经作者签名的《参选作品授权书》(详见附件2),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主办单位不退还所交资料且不承担因作品落选等的任何补偿责任。
(三)投稿方式
1.投稿地址:四川省宜宾县华盛街11号,邮政编码:644600。
3.联 系 人:刘 循,联系电话:0831—6200108。
八、著作权归属
(一)作者须保证应征作品为本人原创,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应征作品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若应征作品侵犯他人上述权益的,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二)所有寄送至征集办公室的材料,包括音响资料、歌谱、《参选表格》、《参选作品授权书》及身份证明文件,概不退还。参加者同意按其签署的《参选作品授权书》中的规定,获奖和入围作品的署名权归乙方所有,版权自始归属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决定参选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演奏(演唱)人选、出版音像制品及通过电视、信息网络等各种传播方式向社会传播,参加者对此无权干涉。
(三)参赛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对由此而引起的法律问题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其他事项
(一)所有奖项在评选过程中,如不符合评审专家组的审议,将采取缺评或不评选此奖项。
(二)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件:1. 宜宾县“五张文化名片”原创歌曲征集参选表格
2.宜宾县“五张文化名片”原创歌曲征集参选作品授权书
中共宜宾县委宣传部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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