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泰州
——泰州市第五届运动会歌词
让爱并肩,让情携手,
让我们相约激情泰州。
健康一起来,时尚一起来,
在祥泰之州逐风流。
啊,溱湖荡漾,千岛锦绣,
文化名城见证豪迈的追求。
让心悦动,让梦昂首,
让我们相约激情泰州。
拼搏的气概,运动的节奏,
在祥泰之州最抖擞。
啊,银杏飘香,梅花独秀,
生态名城见证光荣的成就。
啊,激情泰州,激情泰州,
文化名城见证豪迈的追求。
啊,激情泰州,激情泰州,
生态名城见证光荣的成就。
作者: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黎强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门邹容路153号 400010
电话:(023)65560990 1380831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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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重声明】该作品完全是100%原创,毫无版权争议。
【作者简介】黎强,词作家,重庆江津人。中国音乐文学学会理事,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员,重庆市音乐文学学会理事,重庆市作家协会会员。现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办公室高级经理。已在全国各类报刊网络发表歌词(曲)作品2500余首(篇)。在全国各类征集活动中获奖250余次。著有歌词集《爱在心底流淌》、《爱的音符生动点缀》。代表作《老家在中国》曾在中央电视台音乐频道播出,美国北美电视台播出之后在华人中引起广泛好评。近年来,相继创作出《一直等我的人》、《嘎达梅林的故乡》、《美丽中国》、儿是娘的心头肉》、《都说宁波住在海上》、《剑门关,你是我今生的向往》、《红弋阳》、《鼓岭,我心中的原乡》、《苏州好梦》、《喊一声老乡亲》、《菏泽盛开红牡丹》等作品。歌曲《习大大》走红网络,被誉为“国民神曲”在大江南北广泛传唱。
泰州市第五届运动会将于今年4月至10月举行,经市五运会组委会批准,自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会歌。
一、应征资格
主办方诚邀所有关心、支持本次会歌征集活动的海内外词曲作者,以及公司、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团体投稿,以个人或团体名义参加征集活动。本次征集活动以“完整作品(包括词和曲)”为征集单位,其词、曲作者以下统称为应征作品的“创作人”。应征者必须是创作人之一,具体指填写《报名表》并签署承诺书者。
本次会歌征集活动的评委和参加会歌征集工作人员的作品一律不参加评选。
二、应征办法:
1.应征者无需交纳报名费。
2.应征作品可以邮寄、电子邮件、传真、网络文件传输或送达的方式在6月20日前提交(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至如下地址:
泰州市梅兰东路109号市体育局群体处,邮编:225300,电话(传真):0523-86833420,电子信箱:156186057@qq.com,联系人:沈虎。
三、应征作品要求及说明
1.应征作品应包含以下材料:
(1) 应征作品的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其应为乐谱与歌词的组合;乐谱应为简谱或五线谱形式,并附以相关的演唱、演奏说明;歌词须用中文创作,并写在乐谱相应音符的下方。
(2) 应征作品的音响资料一份,采用CD或WAV、MP3等制式,每首歌曲长度不短于3分钟,不长于5分钟。
(3)以上每份材料均应标明应征作品名称,不允许出现任何与创作人有关的个人(或单位)信息。
2.提交应征作品的同时,应征者须一并提交以下文件:
(1) 以钢笔正楷填写或打印并亲笔签署的《报名表》;创作人为多人的,可委托其中一人(即应征者)签署《报名表》。
(2) 由创作人亲笔签署的《应征作品创作人承诺书》;创作人为多人的,所有创作人应共同签署。
(3) 在截止时间之前未提交任何一项文件的,相应应征作品即被取消参选资格。
3.应征作品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 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未以任何方式公开演出过,也不属于已经公开的作品。
(2) 应征作品的歌词要求凸显泰州地理、人文、历史等因素,强调时代特征,体现体育元素,能反映泰州时代风貌;歌谱要求旋律催人奋进、琅琅上口,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体现“时代、体育、激情、时尚”。
(3) 歌曲类型、风格和演唱形式不限,但应具有为社会各界广为接受和传唱的基础。歌词仅限使用中文创作。
(4) 应征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
4.应征者可从泰州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tztyj.gov.cn/下载获取本启事、《报名表》和《应征作品创作人承诺书》,或致电上述联系人,传真、网络传输《报名表》和《应征作品创作人承诺书》,亲自送达的报名人员也可到上述地址填写《报名表》和《应征作品创作人承诺书》。
六、免责声明
主办方收到的所有应征作品(含音响资料和书面资料)及其他文件,无论是否入围均不予退还。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主办方原因造成的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知识产权声明
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入围作品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之权益均归属于主办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独家所有,创作人仅享有署名权。
八、应征作品的评选
会歌征集评选委员会将评选出十首入围歌曲,并从这十首入围歌曲中最终产生一首作为泰州市第五届运动会会歌,并于本次2016年 8月份正式公开发布。
为确保评选公开、公平、公正;评选材料中不允许出现任何与创作人有关的个人(或单位)信息,评选委员会只对应征歌曲进行投票,不得向参加会歌征集工作的人员打听有关作品创作人的任何信息;参加会歌征集工作的人员也不得私自向评选委员透露作品创作人信息。
本次活动由市体育局及专家负责会歌的评审和最终选定。
九、奖励
1.凡参与者一律给予人民币二百元奖励(不含获奖者)。
2.设入选奖1名,奖金10000元;入围奖3名,奖金各3000元;另设优秀奖5名,奖金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3.以上奖金含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
4.入围作品版权归大会筹委会所有。
5. 奖金以完整作品(包括词、曲)为单位授予,由其创作者自行分配。
评选揭晓后,主办方将对外发布获奖者名单。
十、其他
主办方对本启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拥有最终解释权。
泰州市第五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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