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美宜春 池宝柱 山也迷人水也迷人, 一幅山水画打动我的心。 天柱峰攀登牵清风, 神仙谷漂流追流云。 明月山上伴嫦娥起舞, 仰天峡中听泉弹琴。 古人说此地多胜游, 天堂也需让三分。 情也迷人韵也迷人, 一首抒情诗陶醉我的心。 仙人寨紫气绕四季, 仙女湖美酒敬来宾。 华木莲飘香吉祥土地, 温泉泡暖日月星辰。 都说是此地最难寻, 天下美景看宜春。
都说宜春醉迷人, 如诗如画靓乾坤。
066000河北省秦皇岛市政集团编辑室 池宝柱(笔名蓝羽) 手机:13091346253 绝对原创 没有争议 谢绝模仿
“宜春颂歌”歌曲创作征集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繁荣我市文艺创作,根据市委领导的指示,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创作一批反映宜春风貌、歌颂赞美宜春的优秀歌曲作品,进一步提升宜春城市形象,扩大宜春知名度,丰富宜春市民文化生活。 一、活动内容:面向全市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歌颂、赞美宜春的优秀歌曲作品。 二、作品要求:创作内容需精准把握歌颂宜春、赞美宜春这一主题及宜春特有的核心文化内涵,讴歌幸福宜春建设,歌唱宜春人民和谐生活,彰显宜春悠久的历史、厚重的文化、秀美的风光。创作手法上要求歌词生动、旋律优美、朴实细腻,突出地方音乐元素特色,歌曲作品积极向上,时代感强,富有感情色彩,能引起共鸣与向往。创作风格上可以百花齐放、不拘一格,形式多样,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要求朗朗上口,便于传唱。作者提供歌曲作品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责任自负。 三、征集地点: 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1037室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艺术科 联系人:丁 3585539 四、活动时间:自发公告之日起即可报送歌曲作品,截止到2016年5月1日(外地作者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奖励办法:本次征集活动将对优秀入选作品给予奖励,颁发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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