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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讴歌和展示美丽顺义,北京市顺义区从即日起面向全国征集“放歌新顺义”为主题的原创歌曲作品。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宗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繁荣音乐创作,通过全国性的征歌活动,创作出内容健康、旋律优美、特色鲜明、群众喜爱,体现时代特色,彰显新顺义风貌原创歌曲作品,大力宣传顺义的人文历史和社会经济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为“建设绿色国际港、打造航空中心核心区、共筑和谐宜居新家园”作贡献。
二、主办单位
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宣传部、北京市顺义区文化委员会、北京市顺义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6年3月1日止, 2016年5月向社会公布结果。
四、作品要求
1、作品必须是围绕主题新创作的原创歌曲 (未公开发表和获奖的歌曲)。作品可以是新创作的歌词,也可以是词曲一体的完整歌曲作品。
2、作品题材不限,要体现文化内涵,朗朗上口,节奏明快,易于传唱,通俗而不失庄重。
五、报送要求
1、全国范围的词曲作者,无论专业或业余作者均可参加。每位作者可报2首作品,投稿作品一式3份(歌词、曲谱),用A4纸打印或工整抄写,曲谱以简谱或五线谱形式提供,要求谱面清晰,标明速度,同时提供电子版曲谱(word文档格式)。背面分别注明作者姓名、通迅地址、电话,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欢迎提供CD录音小样。
2、作者需填写《报名表》一份(见附件1);投稿作品不再退还。
六、报送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光明南街拥军路——顺义区文化委员会征歌办公室,邮编:101300,电话:69424654,联系人:王炜、关东明 ;电子邮箱:shygqzj@126.com
七、奖项设置
金奖歌曲1首(5万元/首),银奖歌曲3首(3万元/首),铜奖歌曲5首(1万元/首),优秀奖歌曲10首(5000元/首), 入围歌曲30首(500元/首)。获奖歌曲奖励补贴均为税前,由奖励补贴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获奖者自行缴纳。
八、著作权归属
1、歌曲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单位一次性支付报酬后,应征歌曲的使用权、复制权(印刷、录音、录像)、发行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和媒体传播权归属主办单位。
2、作品或用于创作的素材不得侵犯他(她)人的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本次活动解释权归顺义区文化委员会所属。
九、附件
1.了解顺义区概况请登录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网(www.bjshy.gov.cn)。
2. 附件下载:北京市顺义区歌曲征集报名表。
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宣传部、北京市顺义区文化委员会
北京市顺义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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