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徽、校歌是大学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艺术形式集中体现了学校的教育理念、办学特色和优良传统,表达了师生的共同理想、价值追求和精神风貌。为更好地传承和弘扬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治学育人的内在精神和文化底蕴,进一步内聚合力、外树形象,增强全校师生的集体荣誉感和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激发广大官兵爱校荣校的热情和干劲,现面向全校师生、广大校友以及关心学校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校徽、校歌。欢迎踊跃投稿。 一、作品要求 (一)校徽 1.作品应着重体现消防部队和消防院校元素,反映学校办学理念和特色,彰显学校人文精神和文化内涵,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艺术审美价值。应寓意深刻、简洁美观、创意新颖、品味高雅、易于识别。 2.作品应便于实际应用,满足印刷复制和实物制作需求,以便在公共场合、庆典场所展示、悬挂。 3.作品应绘出色彩、图样,标明制作尺寸。作品中所用中文请用简体字,亦可使用中、英文或中文、汉语拼音对照。 (二)校歌 1.单设校歌歌词征集序列。歌词要求富有内涵、简洁凝练、特色鲜明,展示学校办学历程和成果,体现消防大学文化精神和师生良好精神风貌,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表现力。 2.欢迎同时提供曲谱。曲谱要求旋律优美、节奏明快、适于传唱。简谱或五线谱均可,歌词应填写于相应音符下方。 3.作品形式为合唱或齐唱,长度以3到5分钟为宜。作品可词曲同创,也可分别投稿;可独立或联合创作。 详细了解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基本信息请登陆“百度百科”搜索“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词条。 二、截稿时间 2016年4月15日(以邮戳为准)。 三、评选及奖励 学校组成校徽、校歌评选组,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作品进行初选,入围作品将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上刊登,投票确定评选结果,经学校审定后公布并给予奖励。 (一)校徽奖励 选出3至5个入围作品。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录用奖1名,稿酬15000元,颁发证书和纪念品。 (二)校歌奖励 按校歌歌词和校歌歌曲两个序列分别予以奖励。 1.校歌歌词 (1)选出3至5个入围作品。从入围奖作品中评选录用奖1名, 稿酬15000元,颁发证书和纪念品。 2.校歌歌曲(含歌词及曲谱) (1)选出3至5个入围作品。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录用奖1名,稿酬50000元,颁发证书和纪念品。 四、投稿要求及方式 (一)投稿请注明“校徽(歌)征集”字样,并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集体创作的需注明全体创作人员信息。 (二)校徽作品建议使用Illustrator、CorelDraw、PhotoShop等软件制作,设置为CMYK颜色模式,分辨率不低于150像素,长边不低于100厘米。作品以A4纸彩色打印文件或数码图片(JPEG、BMP、TIFF、PNG或其它格式)投稿。作品纸质文件请邮寄至指定地址,数码图片请发至指定电子邮箱。作者需保留设计原图,以便获选后提交。同时,请附5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阐释作品构思及寓意。 (三)校歌作品以A4格式电子文档或纸质文档投稿,可附试唱录音资料。作品纸质文件请送邮寄至指定地址,电子文档请发至指定电子邮箱。 (四)投稿作品必须是未公开发表或新创作的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承担责任。作品一经采用,其著作权、使用权、修改权和解释权归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所有。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联系方式。单位: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政治部宣传文化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小石坝。邮政编码:650208。电子信箱: hanguoruqin@126.com。联系电话:0871-63575119。
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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