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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台词] 关于开展电影、电视剧、戏剧优秀剧本 征集活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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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贝

中国原创歌词基地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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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min1315 发表于 2015-12-14 07: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开展电影、电视剧、戏剧优秀剧本
征集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重点剧目创作生产,多出文艺精品,大力繁荣我省文艺事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决定面向全国征集电影、电视剧、戏剧(话剧、戏曲、歌剧、舞剧、音乐剧)优秀剧本。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三贴近”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通过开展电影、电视剧、戏剧优秀剧本征集活动,评选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俱佳的优秀作品,经过加工提高,打造成为河南文艺精品,推动我省文艺事业持续繁荣发展。
二、题材范围及要求
应征作品以反映我国重大历史事件、改革开放新人新事和丰硕成果的题材,反映中原文化、中原城乡精神风貌、新农村建设和少年儿童生活的题材为主,兼顾其他反映现实生活、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题材。作品要体现时代精神,具有中原地域特色,思想进步,内容健康,形式多样,注重艺术创新和市场效应,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适应电影、电视剧、戏剧产业化发展需要。
三、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准备阶段(2007年5月8日—15日)。召开剧本征集活动新闻发布会,在国家级媒体和国内知名网站刊登剧本征集启事。
第二阶段为剧本征集阶段(2007年5月15日—11月15日)。对全国各地寄送来的剧本作品,认真登记、分类,做好评选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为作品评选阶段(2007年11月16日—12月16日)。聘请全国著名导演、编剧、评论家任评委,对应征剧本进行初评、终评。
第四阶段为公示、公证、表彰阶段(2007年12月17日—31日)。对入选作品进行公示、公证、举行获奖作品颁奖会。
四、奖项设置
本次剧本征集活动设优秀奖和入选奖,总奖金80万元。
(1)优秀奖3部(50万元),其中,电影1部,奖金10万元;电视剧1部(片长20集以上,20集以下酌情减少),奖金30万元;戏剧1部,奖金10万元。
(2)入选奖6部(30万元),其中,电影2部,每部奖金3万元;电视剧2部(片长20集以上,20集以下酌情减少),每部奖金9万元;戏剧2部,每部奖金3万元。
五、注意事项
1、征集时间:2007年5月15日开始至11月15日截稿(以邮戳日期为准)。
2、作品附作者简历,按要求填写征集电影、电视剧、戏剧优秀剧本申报表。应征剧本用小四号字,A4纸打印,寄送一式两份稿件,并将剧本电子文本发至电子信箱:hnwyxx666@163.com
3、参评作品为未转让版权的电影、电视剧、戏剧剧本,应征作者须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如改编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
4、应征作品获奖并被采用,摄制或排演单位参照市场平均标准与获奖作者商定稿酬事宜,剧本作者享有署名权,5年内的修改权、复制权、演绎权、传播权归主办、摄制和排演单位所有;若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2年内不予使用,作者可另行处理。
5、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或在著作权方面有争议的,取消评奖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评委会将按法律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追回有关证书和奖金。
6、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为保障剧本作者权益,防止剧本内容外泄,未入选作品,在组委会的监督下集中销毁。

附: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征集电影、电视剧、戏剧优秀剧本申报表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200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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