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歌是城市文化内涵、品位的重要反映。为进一步塑造永城城市新形象,展现永城国家文化先进市历史文化名城的独特魅力,增强对外知名度和美誉度,激发广大市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使命感和自豪感、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永城市市歌。
一、征集时间:2015年12月3日至2016年6月1日
二、征集范围及内容:
面向全国范围开展征集市歌,征集内容包括作词和作曲。
三、征集要求
1、作品自行命题,副标题为“永城市市歌”。
2、词作要求:紧扣主题,立意深刻,彰显本土元素,融合永城的历史和人文特色;积极向上,健康鲜活,优美上口,突出时代精神,表现永城发展成就,展示永城人民的精神面貌;词句生动,短小精悍,合辙押韵,易懂易记,符合大众的审美情趣。
3、曲作要求:主题突出,风格鲜明,旋律流畅,便于传唱,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歌曲长度不超过5分钟。歌曲形式可以是独唱、重唱、合唱等形式呈现。
4、词曲创作必须是原创,因抄袭产生的后果由应征者自负。
四、评审奖励办法:
本次“市歌”征集结束后,由永城市委宣传部组织网上评议和专家评选,请知名歌唱家录唱,最终评选出5首优秀作品。当选作品1首,给予30000元奖励 (其中作词10000元,作曲20000元);入围作品3首,每首奖励3000元(其中作词1000元,作曲2000元)。
作品的著作权和署名权归属作者,使用权归属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拥有自主修改使用权。
五、征集方式:
1、歌曲作品可以以信函、邮件等方式,投递至相关信箱、邮箱,也可直接投稿。应征者应注明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等详细信息。
2、歌曲作品可以用A4纸打印,有条件者可录制小样(磁带、CD、MD、VCD等),每位作者限报2个以下作品。
3、市歌应征作品须附创意说明,简述作品构思,字数一般在300至500字。
联系人:张 辉
电 话:0370-5185002
邮 箱:
ycsgzj666@163.com
中共永城市委宣传部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