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谈起田晓菲,很多人对她的认识莫过于“北大历史上最年轻的天才学生”和“哈佛大学历史上最年轻的终身教授”这两个印象。诚然,10岁发表诗集,13岁即从中学直接升入北京大学西语系读英美文学专业,19岁成为哈佛大学历史上最年轻的博士生,35岁成为哈佛大学的终身教授……这些年少的辉煌无疑为田晓菲的人生写下相当传奇的注脚。然而,如果我们再仔细读田晓菲的文学评论和学术专著,我们会惊讶地窥见这位学者在人文学科领域里努力创造的贡献。 近日,田晓菲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在海外生活多年的她,并没有远离中国古典文学和文化的滋养和熏陶,失去自己的特色和个性。相反,她汲取西学的经验和方法,立定独特的研究视角,开拓出新的汉学研究景象。若言田晓菲的学术之“志”,便是如她自己说过的,向往着杜甫所描述的“庾信文章老更成”的境界。 对于重新评判和重新理解经典的形成,给重写文学史带来的问题,田晓菲曾指出,我们现在阅读的古典文学作品,特别是中古文学的面貌,往往是经过了“中介”(mediation)的。问题是:这个面貌是一个经过了编辑、加工、删削和取舍之后的图像,即一个经过了中介的图像,因此,我们在研究中古文学时,应该首先观察文本被中介的过程,以求对文学史产生较为复杂和全面的认识。比如说,在《尘几录:陶渊明与手抄本文化研究》一书中,田晓菲以写本文化作为切入点研究陶渊明,提出在写本文化中,读者不仅体验作者,而且更通过对异文的取舍来重新塑造文本,以使文本符合自己心目中的作者形象,从而生产或创造出一个作者。再比如说,在《烽火和流星:萧梁王朝的文学与文化》一书中,和《剑桥中国文学史》由田晓菲负责撰写的从东晋到初唐的章节里,她指出我们对南北朝文学的很多偏见,都和保存了南北朝文学的文献资料来源有关,如果不检视文献来源的特殊性质和取舍决定,不检视史料记载下来的佚书情况,就不可能对一个时期的文学史作出符合历史实情的判断。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田晓菲正参与主编《牛津系列:中国古典文学〈西周到唐末〉研究手册》的工作,这本书是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文学手册”系列之一种,不仅介绍中国古典文学研究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和领域,比如“文学”的界定、别集、类书、手抄本文化等,也对二十世纪以来学术研究的一些思考框架,比如“中国小说”、“俗文学”等,作出形而上的反思。此外,田晓菲的英文著作《神游:中国中古与十九世纪的行旅写作》中文版预期明后年在国内出版,书中把出现在同一历史时期、但是往往被分置于文学、历史和宗教研究领域的各种不同材料放在一起进行读析,希望借此消解现代学科划分所带来的一些不自然的后果。用她的话来说,立足于二十一世纪,回顾二十世纪初期形成的一些学术和思想范式,会发现它们也是“中介”的形式之一,在写作文学史时应该意识到这些“中介”如何影响和局限到到我们的视角。 文学本身充满了各种偏见 《文化广场》:国内有的中国古代文学史只出现李清照一位女性,其他版本可能还会顺提到朱淑真。可以说,在既有的古典文学研究中,女性几乎是处于极边缘化,甚至完全被忽略的状况。当然,这跟古代父权思想导致形成的文学传统有关。但是如果从《诗经》开始读起,其实诗歌一直有着女性特质的发挥和贡献。您怎么看待这种女性创作在中国文学史“失踪”的现象? 田晓菲:明清时代有大量女性作家的作品得到较好的保存,现在学界对其研究其实相当多,如果在国内大学的古代文学史教材中失踪,大概是文学史写作和实际学术研究存在脱节。 《文化广场》:在您参与撰写的《剑桥中国文学史》中,就包含了青楼文化、女性作家这样的主题。对于国内很多文学史著述而言,这是非常具创见新颖的。不知这可否称《剑桥中国文学史》要努力发掘、正视和建立女性文学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中的实际价值和地位? 田晓菲:文学是社会文化的一部分,因此文学本身就充满了各种偏见:阶级的,性别的,民族的。有时阶级偏见大于性别:在古代文学里很少听到“老百姓”的声音,这包括男性和女性在内。有时性别偏见大于阶级:在古代社会,哪怕社会上层的女性也不包括在“士”这一群体里面,“士”这一阶层所代表的价值观,是一个特定社会阶级之男性成员的价值观。文学史也必然是文化史,因此不应忽略这些偏见。 文学研究必须有历史意识 《文化广场》:从某种意义来讲,《烽火与流星》可算作您的一本“个人文学史”,将在历来的中国文学文化传统中被忽视与贬低的梁朝进行重新审视和评估。相比国内学界传统的诠释模式,您这种对古代文学史的“颠覆”是建立在怎样的思考上?您在文学史写作中会把自己的生命领悟融汇进去吗? 田晓菲:如果《烽火与流星》以及我在《剑桥中国文学史》中负责写作的南北朝章节和以往文学史叙事存在任何分歧之处,那么都只是完全建立在对原始材料的泛读与细读之上。我尊重前辈学者的论述,因此才会明确地提出其论述并表达自己的不同意见;但我信任的是原始文本,因为是原始文本,而不是现代学者对文本的论述,构成了文学史的基础。 《文化广场》:您在《烽火与流星》的序言中还提到“而且更重要的,是促使我们反思现当代中国国学研究乃至海外汉学研究中的‘文化政治’问题以及意识形态取向”。国内关于文学史的重写,尤其是现当代文学,很大程度上是与意识形态评价纠缠在一起,几乎都以非文学因素为主。您怎么看待这种文学史写作的“文学”与“史”的不对称结合? 田晓菲:文学研究必须有历史意识。这个历史意识包括对文学史写作者自身所处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有清楚的认识。对古典文学研究者来说,必须反思二十世纪初叶首次书写“中国文学史”时的意识形态和话语系统。对二十世纪初期建构起来的很多文学史概念仍然作为不言自明的真理进行全盘接受,没有分析和批评,会造成很大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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