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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信息] 10000元 征集“泸商精神”表述语及“泸商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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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贝

中国原创歌词基地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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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最佳作品

zgycgc 发表于 2015-11-19 21:4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征集“泸商精神”表述语及“泸商之歌”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2016年1月30日

二、征集要求

(一)泸商精神
主题突出。体现泸州商界历史文化、体现泸州商界人士精神面貌、体现泸州特色,
弘扬正能量,鼓舞商界士气,凝心聚力,团结互助,共筑大业。


2.文字凝炼。主题形象口号最多不超过16个字,具感染力,特色鲜明,文字精炼,寓意深远,琅琅上口,易读易记,易于宣传和推广。

3.特色鲜明。能准确定位“泸商”精神特质,具有与其他商界不同的文化特征与特色。

(二)泸商之歌
1、“泸商之歌”歌词要充分体现商会的宗旨、信条,体现泸州市总商会特色,展示创业者朝气蓬勃、敢闯敢拼、积极向上的精神,主题鲜明,贴近生活,旋律优美动听;

2、参赛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具有强烈的时代感,融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和法规;

3、歌词朗朗上口,易于传唱、易于普及。

三、作品评选及作品归属

1、聘请专业人士进行评选。对“泸商精神”表述语设一等奖一名,奖励10000元(含税);设二等奖两名,分别奖励3000元,设三等奖5名,分别奖励1000元。对“泸商之歌”设一等奖一名,奖励20000元(含税);设二等奖两名,分别奖励6000元,设三等奖5名,分别奖励3000元。

2、所有投稿作品须是原创,须注明稿件作品内涵, “泸商之歌”须提供完整的作品演唱小样(mp3或wav)。投稿者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后果。作品一经采用,其作品著作权、署名权和传播权归泸州市总商会所有,并且本会有对其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3、如有重复,以寄到的时间先后确定参赛者。

4、未尽事宜,由评选组织依公告精神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四、寄送方法

应征稿件请提交到以下地址并注明“泸商精神”、“泸商之歌”稿件。

邮政编码:646000
详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三段四号泸州市总商会
联系人:邹夏
电话:(0830)3190596,13696119688
电子信箱:lzgslxdk@163.com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jI1OTU0MQ==&mid=400368772&idx=4&sn=99981670495864a2bfbfb635bf0c70e4&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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