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来寿光走一走 —— ======================== 看硕果,看丰收, 请来寿光走一走。 黄的稻浪,绿的田畴, 人人赞美不绝口。 啊,寿光走一走, 啊,似彩似画轴。 男女老少最朴实, 信义菜乡美名留。 ============================== 看祥和,看成就, 请来寿光走一走。 春的希冀,秋的追求, 岁岁奋进赶潮头。 啊,寿光走一走, 啊,添彩添富有。 城市乡村最亮丽, 美德寿光数风流。 =========================== 啊,寿光走一走, 心想事成好锦绣。 啊,寿光走一走, 梦想成真大福寿。 ============================= 作者: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黎强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门邹容路153号 400010
电话:(023)65560990 13808315256
邮编:tpybx12345@126.com 【创作说明】《请来寿光走一走》是作者为寿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歌曲公开征集活动量身创作的作品,具有唯一性、不可复制性和原创性。作品立足寿光“文明城市大家创、文明歌曲大家唱”主题,紧贴寿光特色,运用抒情、欢快的音乐语言,抒发了“美德寿光、信义菜乡”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取得的成就,以及寿光儿女幸福、美满、富裕的生活状态,更抒发了寿光儿女追求展望未来、建设美好寿光的良好愿望。作品主题突出、结构严谨、元素饱满、情感充沛,易记、易学、易传唱久远。 【作者郑重声明】该作品完全是100%原创,毫无版权争议。 【作者简介】黎强,词作家,重庆江津人。中国音乐文学学会理事,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员,重庆市音乐文学学会理事,重庆市作家协会会员。现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办公室高级经理。已在全国各类报刊网络发表歌词(曲)作品2500余首(篇)。在全国各类征集活动中获奖250余次。著有歌词集《爱在心底流淌》、《爱的音符生动点缀》。代表作《老家在中国》曾在中央电视台音乐频道播出,美国北美电视台播出之后在华人中引起广泛好评。近年来,相继创作出《一直等我的人》、《嘎达梅林的故乡》、《美丽中国》、儿是娘的心头肉》、《都说宁波住在海上》、《剑门关,你是我今生的向往》、《红弋阳》、《鼓岭,我心中的原乡》、《苏州好梦》、《喊一声老乡亲》、《菏泽盛开红牡丹》等作品。歌曲《习大大》走红网络,被誉为“国民神曲”在大江南北广泛传唱。 =============================== 寿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歌曲公开征集 为进一步扩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覆盖面,营造全民知晓、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浓厚创建氛围,市创城办决定在全市开展“文明城市大家创、文明歌曲大家唱”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创城主题歌曲。 一、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以“美德寿光、信义菜乡”为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充分反映寿光的历史内涵、地域特色、城市精神、人文风貌;集中展现百万寿光人民“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品质寿光、创造美好生活”的新成就、新进展、新境界、新追求。 2、参赛作品既可是单独的歌词作品,也可是完整的歌曲作品;作品体裁(美声、民族、通俗)、形式(民歌、儿歌,独唱、合唱、重唱等)不限。 3、歌词须符合创作规范,既大众化,又琅琅上口,力求视角新颖,感受独特,有一定的艺术水准。歌曲须旋律清新流畅,音乐形象准确,集思想性、艺术性、群众性于一体,感染力强,易于传唱。 4、参选作品必须属作者原创,且未在县级以上主流媒体上发表或展播;作品名称由创作者自拟,长度最短不少于 3 分钟,最长不能超过 6 分钟。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止。 三、投稿要求 1、歌词作品一式6份,用A4纸打印或抄写。 2、歌曲作品一式6份,采用简谱记谱,用A4纸打印或抄写,有条件可提供mp3格式录音小样。 3、报送的作品须注明作者(共同创作作品按主次顺序进行排名)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手机、QQ等联系方式并附作品创作说明。 4、投稿地址:寿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寿光市商务小区1号楼334室,邮编:262700,电话:0536-5190210,电子邮箱: sgsccb@163.com )。来稿请注明“征歌”字样。 四、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若干,获奖作品同时授予相应荣誉证书。 五、活动说明 1、投稿人须保证投稿无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经评选产生的优秀歌曲,将通过有关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使其推广传唱。同时,主办单位还将适时举行优秀作品演唱会,进行宣传推广,并将优秀作品推荐至上级赛事。 3、本次征集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在提交后一律不退。 4、本次征集歌曲一经采用,其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寿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所有。 寿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