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中国音乐史这条长河,流到20世纪“五四运动”时,发生了一次极其重要的变化--中国音乐家开始寻求将西方音乐和中国传统音乐结合、交融的可能性。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精神的影响下,中国音乐开始了中西交融的种种探索,并在“五四”时期就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是当中国音乐这条长河流到20世纪的90年代的时候,受思想、文化界重估“五四”、批判“全盘西化论”之风潮的影响,中国音乐理论界也出现了一股反思“五四新音乐运动”成果,借批判“欧洲中心主义”之名,行否定中国近现代音乐历史与音乐成果之实的思潮。他们认为20世纪自“学堂乐歌”与“五四新音乐运动”以来的中国音乐文化是“走错了路”;引进西方音乐教育、创作、表演及理论体系是丢掉了中国音乐的“母语”;学习西方现代音乐文化是丧失了中国音乐的“主体意识”;因此需要用西方文化人类学的“文化价值相对论”来对中国音乐界进行一次思想“启蒙”运动。当我们纪念“五四运动”的时候,对“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音乐实践与成果应采取怎样的态度?这不仅仅事关对以往中国音乐文化历史的尊重问题,更是事关中国现实和未来音乐文化建设与发展的问题。在20个世纪已成为过去的世纪限上,让我们再度回顾一下先贤们的光辉业绩,一来是为了缅怀,二来也是为了在他们的事迹之中寻求回答否定者的事实依据。 一、“五四”精神指引下中国音乐教育的新开拓 在20世纪初的中国,整个社会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之中。蔡元培看到了当时中国民众社会精神生活的混乱无序与茫然无着,提出了“以美育代宗教”的主张。因为进行音乐等类艺术的实践和教育是实现这个主张的最为行之有效的手段。于是在整个“五四运动”的“新学”、“新政”、“新民”的大环境的影响下,新音乐运动也蓬勃地开展了起来。中国近代音乐史上第二次“开放”运动--“五四新音乐运动”拉开了帷幕。与第一次“开放”运动--“学堂乐歌”所不同的是:“五四新音乐运动”时期在中国近代史上是更为全面的“开放”的时期;也是中国新音乐的“主体意识”更为确立与巩固的时期。如果说“学堂乐歌”运动是中国新音乐运动的“初啼”的话,五四新音乐运动就是中国近代新音乐历史上的第一个高峰。这较为集中地体现在蔡元培、萧友梅、赵元任和刘天华等人的音乐社会活动、音乐教育及音乐创作的实践之中。 蔡元培的音乐思想的核心就是“兼容并包”。在他的这种“兼容并包”思想的支撑下所进行的一系列音乐社会活动及其成果无不体现着他的这种理念,从他所从事的新音乐文化事业的活动来看,蔡元培做到了“知行合一”。这与90年代否定者们所持的“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的音乐运动就是“全盘西化”、“以西代中”的观点完全是不同的。蔡元培于1917年担任北京大学校长之始,就把在中国现代型的高等学府中增设音乐教育成分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的历史使命。在他上任的第二年就把由12个对音乐有兴趣的北京大学学生所自发组织的一个“研究音乐和陶冶性情的课外组织”--“北京大学音乐团”改组为“乐理研究会”(同年12月改称为“音乐讲习会”),并“亲自为他们草拟了一份章程”。[有关这个机构的设立与沿革情况请参见:韩国(金黄)《从音乐研究会到音乐艺文社》,载《韩国(金黄)音乐文集》(一)第29~30页,台湾乐韵出版社。又见蔡元培:《为北京大学乐理研究会所拟章程》(198年6月6日),载《蔡元培全集》,第3卷,第347页,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10月。]该会所列研究项目为:音乐学、音乐史、乐器、戏曲。蔡先生在其所拟章程中说:“本会方值创造,未能完备,暂以教师之便,设琴、瑟、琵琶、笛、昆曲五类”,这时设立的五类研究科目,均是中国传统音乐,蔡元培在1918年5月邀请的第一位音乐导师,就是古琴、琵琶名师王露(心葵)。1919年1月,该会定名为“北京大学音乐研究会”,蔡元培在音乐研究会同乐会的演说词中指出:“音乐为美术之一种,与文化演进有密切之关系……西洋音乐家,则往往有根据学理自制新谱者。盖创造之才,非独科学界所需要,美术界亦如是也。吾国今日尚无音乐学校,即吾校尚未能设正式之音乐科……所望在会诸君,知音乐为一种助进文化之利器,共同研究至高尚之乐理,而养成创造新谱之人材,采西乐之特长,以补中乐之缺点,而使之以时进步,庶不负建设此会之初意也。”[蔡元培:《在北京大学音乐研究会同乐会的演说词》(1919年11月11日),载《北京大学日刊》1919年11月17日。转引自《蔡元培全集》,第3卷,第728页。]在这篇简短的演说词中,蔡元培一方面提出了中西音乐关系的“采西补中”说,一方面对建立正式的音乐教育机构表示了强烈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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