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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界] 唱工委要求著作权法删第70条 否则退出音著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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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散人 发表于 2015-7-13 08: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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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工委要求著作权法删第70条 否则退出音著协

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之后,引起了不少音乐人的强烈不满。昨日,在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和中国音乐家协会流行音乐学会的共同组织下,针对该“修改草案”涉及音乐行业的部分条款召开了记者通气会。现场由宋柯主持,谷建芬、刘欢、卢中强、小柯、张亚东(微博)以及各个唱片公司代表出席。大家联合发表对于46、48、60、69、70等有关条款的修改意见,并表示将通过相关渠道和组织反映行业心声,把最终修改意见汇总递交修法机构。

周亚平:“草案”不删,集体退会

通气会现场,鸟人唱片总经理周亚平激动表示:与之前引发争议的46条相比,关于“依照合同向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支付报酬”的新70条更加危险。“必须删除,没有商量。如果不删除,唱工委旗下所有唱片公司集体退会(音著协)”。这句话赢得了与会人员的赞同鼓掌。而宋柯也表示,近几年,已经有大量会员从音著协退会。

谷建芬:维权遭遇“学雷锋”


谷建芬和刘欢两位行业内德高望重的人物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谷建芬表示,之前她在人大会议讨论著作权保护时,就曾有代表“和我打起来,问我怎么不学雷锋,怎么老要钱?”而刘欢称如果该草案正式实施,将对音乐行业造成巨大影响,“甚至会造成灭顶之灾”。小柯坦言来参会前一夜没睡,因为自己从小学音乐,决定一辈子和音乐在一起。这个草案一旦“转正”,自己也不知道未来的路怎么走。“写歌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东西,真的是需要没日没夜用生命换取的创作。”

真心话

记者:你们觉得这个《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的“成功率”会有几成?

宋柯:很难说。听闻这个草案出自一些法律方面的学者之手,他们对集体管理的了解显然远远超过了对保护版权人的了解,忽略了作者和从业人员的立场。

刘欢:这个没有办法推测。我们压根不知道著作权法出台是什么人在讨论,感觉各方代表都在,但就是没有代表著作权的人在说话。好像周围的人没有人在做这个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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