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张嘉译领衔主演的电视剧《后海不是海》正在卫视热播,但关于该剧的版权纠纷问题近日也浮出水面。原著作者段威女士状告片方侵犯其著作权,但片方海宁视点传媒有限公司对此予以否认,并向媒体披露了声明书,称一审庭审结束后,段威即已撤诉,公司不存在侵权问题。针对片方的声明,段威方面通过新浪娱乐作出了回应,称已再次立案状告对方侵权,以下为声明原文: 1.关于撤诉:本人段威与海宁视点传媒有限公司、公安部金盾影视文化中心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案号(2015)西民(知)初字第13168号,于2015年5月4日在西城区法院立案。该剧播出后,我方发现侵权严重,并出于增加被告人等原因,原告段威撤诉,并于2015年6月19日再次起诉,西城区法院已正式受理。 2.关于侵权:小说《后海不是海》2005年发表于《十月》杂志,段威是小说《后海不是海》的著作权人。段威许可北京晨星一三六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使用电视剧摄制权,并进一步签订《剧本创作合同》,约定由段威担任唯一编剧。根据该合同第二条:甲方全部付清此项电视文学剧本稿酬后方能取得剧本完全版权和独家专有使用权。然而到目前为止,北京晨星一三六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支付的剧本稿酬不足二分之一,因此按约该公司尚未取得电视剧本《后海不是海》的版权。对于已在播出的天津卫视、东方卫视、山东卫视因各电视台播出并未取得电视剧剧本版权的电视剧,存在审核不严的事实且在收到《律师函》后依然播出,并在播出时并未有编剧的署名,针对这些事实,在本次立案中也一并列为被告,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3.导演韩晓军多次在媒体采访时表示,在拍摄中对剧本进行了颠覆性修改。就这一点,从目前已播出的18集来看,基本属于段威的创作内容,并不存在所谓的“颠覆性”,如后面的播出存在这一行为,显然在没有征得段威认的前提下,必然损害了原剧本的完整性,侵害了段威作品的完整权。就此项事实,我们会全程关注,并会提出进一步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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