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元“唱响石牌坊 共筑中国梦”歌曲征集启事 由隆昌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局主办,隆昌县文化馆、隆昌县音乐舞蹈家协会承办的“ 唱响石牌坊·共筑中国梦”创作歌曲征集第一阶段歌词评选活动,在公证人员现场监督下进行专家组评委们初评、复评、终评,已评选出入围歌词10首、备选歌词10首,现将进行第二阶段歌曲征集活动: 一、征集要求 1、 范围:10首入围歌词作为谱曲范围;备选的10首歌词也可作备选谱曲用,由备选歌词谱曲后的优秀歌曲可参加评奖。 2、体裁:民族、美声、通俗、流行歌曲不限。 3、内容:曲作者可从不同的角度展示隆昌优美的自然风光、城市景观及西部青石文化城的独特魅力,讴歌美丽隆昌,唱响中国石牌坊之乡。 4、谱曲:旋律流畅、优美动听,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鲜明的风格,易于传唱、易于普及。歌曲时间长度一般不超过5分钟。 5、形式:独唱、重唱、齐唱、合唱均可。 6、作品必须采用简谱记谱。 7、作者提交的作品(含纸质版、电子版、音像版)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二、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面向国内外专业曲作家或业余曲作者均可。 三、征集方式 1.报送方式:作者需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附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 2.每位作者限报2首。 3.歌曲作品一式6份,用A4纸打印或抄写,有条件者可附小样(格式CD、MD、VCD、wav、mp3均可)。 四、征集步骤和评选方式 本次活动分歌曲征集、专家评选二个阶段。 1、即日起—2015年6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为歌曲创作征集阶段。 2、2015年7月10日—2015年9月30日为歌曲评选阶段。歌曲征集截稿后,由知名歌曲专家组成评委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拟于10月下旬在中国第一征集网、隆昌县人民政府网、隆昌县电视台等有关媒体、网络发布公告,广泛宣传征集活动。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首,二等奖3首,三等奖6首,优秀奖10名。 六、相关说明 1、请在纸质作品和投递信封左上角注明“‘唱响石牌坊·共筑中国梦’歌曲征集”字样。 2.有关隆昌县县情的文字、图片、视频介绍请登录:隆昌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 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获奖作品的使用权、修改权和解释权均归本次活动组委会,作品的版权归属主办单位,作者享有该作品的永久署名权。所有应征稿件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4、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作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作者,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资格。 5、作品一旦参与征集,即表示作者自愿认同上述所有条款。 6、如征集作品,经评委评审,作品达不到要求,奖项可以空缺。 7、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隆昌“‘ 唱响石牌坊·共筑中国梦’创作歌曲征集”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 七、投递地址: 报送者在本启事附件《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表格后,连同曲谱一式6份(有条件者可提供录音小样)寄发,信件邮寄地址:四川省隆昌县金鹅镇隆桥路168号,信封上请注明“歌曲征集”字样。 邮编:642150 联系人:吴娜 邱陆秀 联系电话:0832—3900811 隆昌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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