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县歌征集组委会在2014年11月5日进行的《关于公开有奖征集五原县“县歌”的公告》自发布以来,受到了全国众多文艺工作者的高度关注,大家踊跃参与、鼎力支持,投寄来的作品可圈可点。 本着对每一位参与者及作品的高度负责,五原县县歌征集活动组委会进行了公正、细致的初选和复选工作。现对本次征集活动复选(入围)歌词35首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自2015年3月20日起,组委会将从复选(入围)的35首歌词中进行谱曲创作作品的征集,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5日。 作品投递须知和要求: 1.提交的谱曲作品必须是完整的打印歌谱(电子文档,JPG格式)。最好提供音响制作小样1份(应为演唱成品,CD格式,MP3格式均可,其中MP3应为44HZ/160kbps或以上)。 2.曲作者需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来稿(含录音作品)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4.应征的谱曲必须是作者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或其它权利,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作品提交人自行负责。 5.作品投递方式 统一为电子邮件投递,电子邮件名设为“五原县县歌谱曲作品征集稿件”。 联系人: 周扬 王凤兰 联系电话:18600972008 0478-5238979 6.对本次投递的曲谱作品,组委会将邀请资深词曲作家组成评审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来稿进行认真评选(复选上榜的35首歌词中之前投递的谱曲作品和小样已留存),并在适当的时间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最终评选结果(入围作者),同时将在7月10日五原县政府网公布。 7.若词作者发现在歌词征集、编辑过程中与原创作品有偏差,请在3月25日前与组委会联系更正,更正内容通知将统一发布在各平台。 8.本次谱曲作品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五原县公开有奖征集“县歌”活动组委会所有。 五原县公开有奖征集“县歌”活动组委会 2015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