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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画石不是传说 皮万俊 走过的道路不是传说, 走过风雨, 走过坎坷, 走过日出 ,走过日落, 手牵着手把创业走成一首歌。 同一份信念,同一个方向, 以质取信千金一诺, 同一份责任,同一样执着, 创新领先有你有我。 你的心,我的梦, 在进取超越中寄托, 我的笑, 你的泪
在领军品牌中闪烁。
走过的道路不是传说, 走过自豪, 走过欢乐, 走过超越, 走过红火, 肩并着肩把岁月走成一首歌。 同一种奉献,同一个理想, 追求卓越千金一诺, 同一份追求,同一样情怀, 以新图强有你有我。 你的心,我的梦, 在走向辉煌中寄托, 我的泪,你的笑,
在民族品牌中闪烁。
啊,宇画石不是传说, 走过风雨激情似海, 民族品牌中宇画石在闪烁; 啊,宇画石不是传说, 脚下有路心中有梦, 甜蜜中国梦宇画石在闪烁。
为更好地展示“宇画石”的企业形象、弘扬企业文化,用振奋人心的歌曲来凝聚人、感染人、影响人,激励宇画人振奋精神、紧密团结、携手共创辉煌,特在全国范围征集“宇画石”企业歌曲。
一、公司简介:
上海宇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致力于建筑涂料、墙体保温材料、EPS装饰构件,装饰贴片材等新材料研发、销售和服务的节能科技企业。“创新服务”是我们的生存之本,市场的需要,客户的追求,便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科技领先”是我们的发展之道,公司通过自主及机构战略合作的研发模式,不断进行产品创新、市场超越,不断推动和引领着行业的向前、发展。市场证实,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宇画已经绘染了一幅宏图;目前与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各大中城市标志性建筑成功运用了“宇画石”系列产品,且一致受到客户的信任和好评。
二、征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所辖地区)所有自愿遵守本活动规则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作为本次活动的应征人参加本次活动。应征人中参与提交作品的所有创作者、表演者及其他参与人员,均为本次活动的参加者。
三、作品要求:
1、歌曲题目:“宇画石不再是传说”或包含“宇画石”字样的自拟题目。
2、通过企业歌曲鼓舞士气,激励宇画人积极进取的企业精神,激发宇画员工、宇画客户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自豪感。
3、整体基调立意高远、感染力强。歌词彰显“品质、创新、领先”的宇画企业特色,展现宇画人“团结、拼搏、进取、超越”的精神风貌,以及振兴民族品牌事业、引领中国涂料行业的雄心壮志。歌词中巧妙融入“宇画石”三个字,易于记忆和传唱。
3、作品风格、形式不限,朗朗上口,易于传唱。
4、总长度要求在4分半到5分钟。
5、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应明显区别于其他歌曲,并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不得有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侵权行为。
四.投稿要求:
所有提交的参选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内容:
1、参选作品的音乐小样一份(可以选择CD、CD-R、MD或MP3、WMA等形式)。
2、作品的曲谱(含歌词)一式二份,要求书写完整规范、字迹清晰,用A4纸打印或手写(五线谱或简谱均可)。
3、按照要求以中文填写、签署的《参选作品登记表》(附件一)原件。
4、按照要求签署的《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附件二)原件。
5、所有参加者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6、本次评选不对歌词与歌曲进行单独评选,创作者提交的作品应是完整的词曲作品。
五、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须在2015年3月31日之前送达或邮寄至宇画公司,并注明"企业歌曲应征"字样。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新村路681号颐正大厦1002室
邮编:200333
联系人:上海宇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部
联系电话:021-55150186
六、作品评选: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应征活动将采用内外结合的评选方式:
1、宇画公司领导及业内专家进行评定;
2、通过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司博客等公众媒体,公开发布参选作品,征求社会大众选票。
参选作品一经采用,版权除署名权其他一切权利均归宇画公司所有。评选结果将公布在宇画企业网站及相关平台。
七、奖项设置:
1、获选歌曲以下列形式给予一次性奖励:
(1)一等1名,奖金15000元,并获荣誉证书。
(2)鼓励奖1名,奖金5000元,并获荣誉证书。
上述奖金金额均指税前金额,参加者应自行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纳税。
上海宇画对本次企业歌曲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上海宇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
附件一(登记表)
附件二(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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