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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音乐的主要表现因素之一,旋律在音乐进行中的作用及表现手段,了解旋律进行的几种形态,掌握对各种不同的音乐形象塑造的规律及手法(要求形象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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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掌握旋律与歌词的结合(要求词曲之间在音乐情绪、音乐风格方面的相互吻合)。/ m8 Y" f# I$ |8 x& J+ N!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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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旋律进行的形态
* C$ `2 T( I4 n- C! d$ K) t1、同音进行(同音反复) 同音进行是相同音的反复,因这种进行没有旋律线的起伏,所以更加强调的是节奏效果。' \- w( J0 j& @1 ]% f5 A
分析谱例:《开路先锋》《怒吼吧,黄河》片段。
' b, J. u0 e6 Q4 H) C. f0 b! ^2、音阶式进行(级进) 音阶式进行就是乐音由低到高或由高到低的依次进行。级进分为上行级进和下行级进。
" o! ]4 P6 {( q3 L分析谱例:《都达尔和玛利亚》、《黄河怨》片段。
: A% _$ |/ l! c5 r4 D# i' K( ? 3、跳跃进行(跳进) (讲解)跳进分为小跳(音程的三度进行)和大跳(音程的 四、五度以上进行)。旋律的小跳进行轻快活泼,大跳进行则舒展奔放。( g# j5 u+ S$ Z: w j) ~2 e
分析谱例:《小鸭子》、《假如你要认识我》 : O$ E2 u0 C1 F* P# G+ E
二、旋律与形象的关系
0 `# U( ?2 y! D: ]% f (讲解)文艺作品中的形象包括人物、动物及自然景物。不同的文艺门类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文学作品依据文字使人们去感受形象,美术作品依据画面使人们去认识形象。音乐作为听觉艺术,在感受和体会各种音乐形象的同时,往往会将所听到和所看到的情形联系起来,形成一种感官的映象,然后通过不同的旋律进行,运用诸多的音乐表现因素,创作出不同的音乐形象。当然,用音乐来塑造各种形象,需要运用很多相应的创作技巧和带有一定规律性的创作手段,而所谓“规律性”则是社会生活及大自然的普遍规律的升华。+ ^+ a, Y+ [+ \! O/ m
歌曲的音乐形象大体可分为人物、拟人化的动物及自然景物。
+ b( n2 K7 z5 Q) f) x, R* a分析谱例:《牧歌》、《真是乐死人》、《小燕子》 片段
. `( x- o% X8 R! E三、旋律与歌词的结合6 h6 O3 ~* K) a, F) ]0 v3 V" D
(讲解)歌曲创作,通常有两种情况:先有曲后填词或先有词后谱曲。后面一种情况作为常用手法更多地被运用于创作中。歌词作为音乐的语言,可以给旋律创作带来很多的启发,很多的因素,同时也会形成一些词曲结合时的界定。在通常情况下,歌词作为内容,旋律作为形式,形式应该是为内容服务的。中国的音乐文化推崇“按字行腔,字正腔圆”,但在实际创作中,旋律有时也会不同程度地逾越语言节奏和朗诵节奏的局限,因此,适当的旋律夸张,合理的逾越语言节奏的旋律进行都是允许而且有时是必需的。创作的宗旨应该是词曲结合后的风格统一,内容贴切,应该是使原本各自独立的歌词与旋律结合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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