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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词从诞生之日起,就是一种历史的审美记录,具有丰富的社会意义。古代的诗歌、音乐、舞蹈是三位一体的综合艺术,古人就是在这种综合性的艺术中,表达自己在实际劳动生活中对于自然的认识,对于集群的思考,以及情感的宣泄。诗歌是歌词的母体,是人类情感思维最鲜活的承载。最近一百年,文学的类别形式在发生着细微的变化,歌词也演变成诗歌的一个分支,地位却一直处于尴尬地带,其文学性与艺术性也是良莠不齐。但是,歌词作为一种文化形态,其文学性的本质以及与商业性的联姻,也留给了我们斟酌探讨的广阔天地。
本文通过罗大佑的歌词创作,肯定歌词这种诗歌本体的深厚文化内蕴和丰富的人文精神,在歌词与商业的联姻分析中,探寻怎样发掘歌词的社会价值。在正文的第一部分,笔者分析了罗大佑本人的生平、创作分期、文化内涵和形式美学意义。罗大佑所处地域位置的政治背景、七八十年代海峡两岸经济和文化迅速发展的狂潮,给他的歌词创作留下了时代变换的投影,刻下了青年亚文化群体的具体情绪和群体信息的生存烙印。其中罗大佑本人的创作心理也在实际的创作实践中演进,呈现塔式形态,由高耸上扬的愤世嫉俗状态逐步深沉,成为改良主义思想的文化抵抗者。第二部分主要是探讨罗大佑歌词的审美需要和消费心理。罗大佑的歌词展示了人类尤其是青年丰富复杂的生存状态,其文本提供了与大众交流的艺术场域。通过问卷调查,对罗大佑歌词受众的审美心理进行分析,肯定了歌词在文学和商业经济间的地位,印证了歌词是诗歌大众化、平民化的表现,当前歌词创作良莠不齐的状态是个人创作的能力和审美意识问题,不能为其文学地位作评价参考。同样,也不能因为歌词与商业的联姻,而一味质疑其文学性、批判其商业因子。歌词作为一种文学艺术,它的商品化,一方面是对词作者职业的一种描述,另一方面也是歌词艺术存在的条件之一,从而引出第三大部分对于罗大佑歌词的商业价值分析。
商业给歌词文学地位的定性问题产生阻挠。目前流行音乐的创作是呈现出一片繁华喧闹,可是与此相伴的歌词创作却是良莠不齐。歌词的创作是音乐的基调所在,可是它在文学领域却不再被称之为高雅艺术,在与商业关系紧密的同时,昔日的高雅变成了今天的流行,但就歌词类属于高雅文化还是低俗文化,现在理论界还没有确切的定义。但是在高雅与低俗之间,我们还应该注意到民间文化的丰富内涵,广大民众的审美高度与审美评价,也会直接影响着对歌词内涵的理解和阐发。在全球化的文化浪潮互动、冲突与融合的过程中,文化的民族性既是文化全球化的重要文化因子,又是民族文化得以存在和繁衍的重要内容,而根植于民间文化的歌词创作,对于研究歌词艺术的起源与歌词的商业化运作,都具有积极的启示作用。
通过商业对于歌词的传播发挥特殊推动作用的研究,多角度的审视罗大佑的音乐作品,探讨罗大佑作品市场化运作成功的经验和不足,以及歌词作为特殊的文化产品和精神产品,如何在满足受众精神需求与审美需求的同时,追求利益最大化,即把文艺产品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和谐统一起来。因此,笔者通过罗大佑歌词的文学与商业价值研究,把罗大佑歌词视为一个很好的个案,对于研究文学的商业价值,无疑具有典型的文化意义。
综上所述,本文希望通过罗大佑歌词作品的文学和商业价值研究,来解决两方面问题:首先,通过揭示歌词文化的特质和社会意义,探讨歌词艺术在文学上的独特地位,追问其发展方向;其次,从接受美学的角度出发,通过对罗大佑现象的多维阐释,进一步揭示罗大佑歌词的文学价值与商业价值统一的内在机制,研究这种歌词作为大众文化的一部分在商业社会中的业态,以及对于大众审美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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