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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首发] 演唱自己原创歌曲被告,音乐维权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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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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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3726 发表于 2021-6-7 06:5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演唱自己原创歌曲被告,音乐维权路在何方



台湾著名乐团苏打绿的主唱吴青峰前些日子在微博等平台发布长文,首次摊开与其曾视为父亲的恩师林暐哲长达两年的版权纠纷,而其中涉及的核心版权问题引发了网络上诸多法律工作者的讨论。

作为一名创作者,创作的作品无疑如自己的孩子一般珍贵。据环球音乐官方统计,截至2020年2月24日,吴青峰的个人创作包含286首词以及215首曲,而这些作品竟被告知不能由创作者吴青峰本人亲自演唱,并因其曾在节目上演唱而被林暐哲一纸公文告上法庭。

林暐哲是苏打绿在音乐上的伯乐,也曾是吴青峰口中的“恩师”。作为苏打绿的音乐引路人,林暐哲固然功不可没,可一首歌曲最核心的部分毫无疑问是它的词和曲,若以经纪人兼老板的身份独自霸占歌曲版权并禁止创作者演唱,未免过于荒唐。

由此,诸多网友发出疑问:音乐人的权益何以得到维护?

实际上,无论是在国际上还是国内,关于音乐的版权纠纷问题一直层出不穷。国际著名歌星泰勒·斯威夫特曾被前经纪公司以六张个人专辑相挟,希望其能继续留在公司;而在国内,邓紫棋也曾因其前经纪公司蜂鸟音乐在2009年与2014年分别擅自商标注册了“邓紫棋”与“GEM”这两个名字而身陷解约风波。

可以说,在商业利益面前,音乐人所付出的汗水与努力往往不能够得到应有的尊重。这些音乐人在陷入版权纠纷后往往会利用网络舆论进行施压,可舆论仅仅能带来一时的讨论热度,解决问题终归还是要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来执行。笔者认为,法律的初衷应是旨在以人为本、以事实为根据来保护受侵犯者的权益,而在一些音乐版权纠纷案中,我们也看到法律逐渐成为了“懂得怎样利用法律的商人们”对创作者、对弱势方进行剥削的工具。

在吴青峰的长文叙述中写到了律师曾对他说:“你是第一个唱自己写的歌被告的,没有前例。如果你不力争到底,你会害到以后有一样遭遇的创作者。”因此,尽管维权的路途漫长,但作为音乐人一定要坚持不懈,为音乐原创者争得一片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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