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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区] 小芳与小方掐架 音著协袖手旁观无力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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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xing9 发表于 2018-6-9 19:3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谈音著协前,咱们先来回顾下上周“小芳”与“小方”掐架的故事:李春波近期无意中得知方大同新专辑改编了他的《小芳》,而他竟然一无所知。随后,方大同所属的华纳音乐发声明称公司是透过“斗室文化”获取该歌曲的版权。而李春波却表示自己从没授权给任何公司和个人。于是乎,李春波决定正式起诉方大同侵权并移交律师跟进处理。这场“罗生门”发生的过程中,“音著协”再次成为高频词,有圈外人提出了疑问:既然《小芳》和《小方》有版权纠纷,是不是该归音著协管?
音著协,全称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在协会的官网简介里,清楚地写着“是专门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机构”。海蝶音乐总裁刘鑫接受腾讯娱乐专访时也表示:“音著协往往是和词曲创作人发生联系比较多,而与拥有录音制作者权利的音乐公司联系比较少。”
那既然音乐人发生了被侵权事件,身为管理组织的音著协理应出面解决,不过,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当事人李春波告诉腾讯娱乐,他是音著协最早的一批会员,不过被侵权这事他却没指望音著协能帮忙,“音著协毕竟是个协会,应该不具备侵权、授权等执法权利”。
腾讯娱乐记者也就李春波歌曲被侵权采访了音著协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不便回应。而在早前的其它采访中,时任音著协副总干事的刘平也曾说过:“作为一个权利人组织,我们协会比个体维权能力肯定要强。但是我们也仅仅是个维权组织,没有执法权,也没有太多的手段促使使用者守法经营。”
“你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帮不了你,你不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反而找上门来”的情况,资深媒体人韩垒这样说着音著协的尴尬处境。
收费标准不透明 给多少版权费音著协自己说了算

早前,有媒体新闻报道称音著协一年仅卡拉OK的版税收入就至少千万!据了解,音著协其它收费项目还包括为演唱会曲目翻唱收费、歌曲版权备案费、音像制品等相关版权费、综艺节目翻唱版权收费、日常会员维护等等,甚至连丧葬哀乐也收费。
虽然音著协的章程一直都非常详细地罗列在官网上,对于会员,协会甚至还有专门的会讯,但涉及到歌手和创作者本身,如何向使用者收费,词曲作者版权结算标准,能说明白音著协如何收费和结算的人却始终寥寥。
音著协每年都会给词曲创作人一份报表,但据海蝶音乐总裁刘鑫透露,这份报表往往只有一年收到多少版税的大数字,并没有具体的说明。比如这首歌在什么时候、哪个地点、被谁演唱或使用这些信息都不透明,正是因为不透明,因此才会有大多数音乐人觉得自己收得版权费用少了。
“这些年大家拿过的版权费有几块的,几十块的,几百块的,几十块算是其中的普通标准。”小柯聊起版权费,听起来有些鸡肋。吉杰经纪人梁熠更是表示:“我们从来没有收到过因著协给我们的钱(即使别人翻唱了我们的歌),包括我身边的音乐人也没有收到过。他们收到的钱到底去了,谁也不知道。”
作为一个非盈利性机构,音著协在管理费的收取上,更是一团迷雾,收多少钱、怎么收,在音著协方面似乎都有章程,但这章程究竟什么样,竟像是不世出的武功秘籍,没人说得清。韩垒告诉记者,音著协管理费的收费标准都是他们自己说了算的,游戏规则也都是他们自己定的。
“非法”代理版权 音著协沦为侵权“帮凶”

版权所有人们说不清自己的报酬究竟几何,但音乐使用者通过音著协购买版权倒是省了很多事。据业内人士李三木透露,2008年前后,正是网络发烧碟兴起的时刻,许多音乐发烧友不知道该从什么渠道找到版权所有人,于是,便会直接通过音著协购买,“比如一首歌,可能交个1、2000块钱,就可以拿来翻唱了”,对很多网友来说,音著协无疑是价廉物美的最佳渠道。
吉杰经纪人梁熠也毫不讳言自己只有开演唱会需要翻唱别人的歌的时候才会找到音著协,“要拿到他们的授权,然后交版税,通常是500到2000元一首,但是这个价钱是可以砍的,有时候能谈到5000元十首歌。”        而梁熠也不否认在通过音著协购买版权的过程中,还是存在一定风险的:“音著协和版权公司的矛盾通常是:A翻唱了B的歌曲,B起诉A侵权,A说已经把钱给了音著协,但事实上B并没有授权给音著协。当年香香翻唱林俊杰《江南》的案子就是这样。”
在过往的例子中,香香翻唱《江南》一事还只是冰山一角。《中国梦之声》选手许明明因为一首《我在人民广场吃炸鸡》走红,却引来原作者——摩登天空旗下艺人阿肆的反击,节目组在回应此事时强调,他们已经向音著协支付过歌曲的版权费用了,然而摩登天空老板沈黎晖却说:“我们并没有授权音著协来代理版权业务,我不认为音著协能代表我们。”
无独有偶,在第一季《中国好声音》中,凭借《我的歌声里》的翻唱一夜成名的李代沫,也曾遭到原唱曲婉婷的阻击,李代沫回应的说辞同样是——已向音著协支付过费用。这中间的问题究竟出在哪儿?李三木表示,很多原创者的歌曲在被使用了之后,他们往往是最后一个得到消息的,有时候甚至收不到一点风声。很多时候,使用者只需要向音著协上交并不多的费用就可以使用歌曲,这个过程,原创者是“被代理”的。
“有时候,音著协不但不能帮忙维权,还会反过来成为帮凶。”乐评人点点说起当年天后王菲翻唱李健《传奇》的侵权官司,“最后李健方面虽然部分胜诉,但获得的赔偿仅仅是2250元,而在诉状上的诉求是350万。”法院认为,2250元仅为《传奇》歌词的著作权使用费,不包括曲。因法院经求证认为,作曲人李健加入了音著协,而王菲演唱会唱《传奇》向音著协支付过曲的费用,可将曲进行表演。当时的原告——老孙文化负责人孙涌智对此感到很遗憾:“是按照音著协对一场演唱会的最低收费标准计算的,这个标准显然忽视了这是王菲演唱会,这首歌是《传奇》,而且是侵权使用。”
音著协深陷信任危机 国际唱片公司拒合作
在全球音乐圈,像音著协这样的机构各国都有,欧美类似的协会和唱片公司以及音乐从业者们的关系往往非常融洽,而到了国内,似乎总难免“变味”。海蝶音乐总裁刘鑫认为:“和音著协不能不合作,但又很无奈不能有太深入的合作。”因为音著协在公播等某些方面的收费能力是个人很难做到的,但不够透明的操作流程又让诸多音乐人不放心。
由于成不成为音著协的会员完全出于自愿,一些大型唱片公司旗下的音乐人往往不会选择加入,“尤其是国际性的唱片公司,这些公司管理都是非常严格的,如果没有精确的报表,他没有办法信任你,也不会和你达成合作。”某唱片公司工作人员称,而另一些选择加入音著协的唱片公司或者音乐人,常常抱着“能收一点是一点”的心态,“反正本来靠个人是很难收回的,那不如就让音著协代劳,收得一分是一分。”
这种信任危机,对于音著协本身来说也是个困扰,但却很难得到解决,据知情人士透露,音著协也想更好地展开工作,但这必须要建立在协会和会员相互信任的基础上,但一切涉及到“钱”的问题,本来就很难达到高度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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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著作权法正在不断修改中,音乐版权的完善也还需要时日。无论是音著协,还是音乐从业者,都在等待一个更好的版权环境。就像李春波说的:“版权、人权和领土主权一样神圣不可侵犯!”所以,音乐人想要真正维护版权不受侵犯,建议各位还是早点自己拿起维权大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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