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的海,青海的花
姜了
青海的海,你见过吗? 一湖水也有海一样的情怀。 一只鸟在天空飞翔, 一匹马飞奔,跑出好风采。
青海花儿,你听过吗? 少年郎唱起歌花儿自然开。 尕哥哥在身边歌唱, 尕妹妹一唱,唱出芬芳来。
哎呦呦~ 爱多成海,歌多成海, 少年与花儿分不开。
哎呦呦~ 心不徘徊,心多自在, 哥哥和妹妹永相爱。
【简介】
姜了,男,本名姜振凯,1973年生。写诗写广告语。辽宁台安人。作品见于《诗刊》《词刊》《解放军文艺》《星星》《北京文学》《知音》等百余家报刊。曾获“武酒坛藏”杯全国散文大赛一等奖,首届“国际诗酒文化大会”诗歌优秀奖。诗作入选《(2015—2017)东三省诗歌年鉴》。 辽宁作家协会会员。
通联:114100辽宁省台安县胜利东路70号畜牧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姜振凯 电话: 18242217773 微信号:jintaoqian QQ: 1992754114
附:
“大美青海”旅游宣传歌曲征集 一、参赛对象 全国范围内个人、集体联名或歌曲创作单位均可参加。参赛作品须是已完成词曲创作及演唱成熟的音乐作品,参赛者必须是词曲著作权的拥有者,词曲作者为不同作者的,可共同申报。 二、创作要求 (一)参赛作品须为2015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原创歌曲。 (二)参赛作品内容积极健康向上,讴歌新时代、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三)创作人参赛的歌曲内容必须是体现青海旅游元素,突出青海旅游特色和时代特征的旅游歌曲。 (四)申报作品的歌词题材、内容及语言不限;歌曲时长在5分钟左右;歌曲格式为mp4或wav;作品形式不限(独唱、重唱、合唱歌曲等),提倡多元化、民族化、通俗化,旋律优美,具有较高的艺术表现力,并易于传唱,利于旅游宣传推广。 (五)参赛作品乐谱、歌曲小样来稿一律不予退还,请创作者自留底稿。 三、活动声明 (一)本次“大美青海”旅游宣传歌曲征集比赛不以任何形式收取报名费用。 (二)参赛作者(词、曲)及选送单位须确认拥有所提交作品的版权及著作权,因作品侵权或其他原因所引起的包括(不限于)知识产权、著作权等纠纷,由作者本人及团队承担。 (三)自作品提交之日起,青海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即拥有参赛作品及报名资料(创作背景、曲谱等)的使用权,可用于旅游宣传推广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官网、微信公众平台及合作平台播放、进行内容的二次改编等,作者始终享有署名权。 (四)比赛期间,参赛作品不可授权第三方使用(赛程外不受限制),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经省旅发委及作者许可下,不得进行任何商业性活动。青海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如有商业开发需要,将与版权人进行专事协商。凡提交作品参加大赛,即视为接受以上条款。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青海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所有。 想要报名“大美青海”旅游宣传歌曲征集比赛的朋友们注意啦,此次旅游歌曲征集时间、评选时间、奖项设置及报名表将于2月初在青海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官网及官微陆续公布,开放下载。 联系人:马广祺15597025673 联系电话:0971—6157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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