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容关联的形式“剥离”再到与中国精神的“融合”,这个过程之艰难,最为困扰的一大难点是宣叙调的问题。这几年歌剧界已经认识到“四声”问题,然而问题不但未获突破性的解决,反而影响到有的作品连咏叹调的旋律写作也误以普通话四声的语调来规范,造成不伦不类的旋法,一定程度破坏了中国人的歌曲审美规范。在中国的戏曲中可以观察到一个基本原理:白话不入乐。也就是说,不管是“四声”还是地方方言的几声(包括入声),大白话是不能用来唱的。中国传统的音乐修辞学讲的是诗体平仄,这应当是中国歌剧词作与曲作需要依据和研究的基本法则。在戏曲和过往的“民族歌剧”里,也有着类似宣叙调的因素和段落,但是并没有出现“倒字”的情况,相反,即使“倒字”也不觉得别扭,其根本原因是剧词对话的诗化即韵律化。这是中国的音乐戏剧跟西洋歌剧在形态学观点的观察下出现的根本差异之一。& O3 D% Y. U1 f7 D
$ [% ~; @& I; ` 结构、剧词和音乐的民族形态是创作中国歌剧的世界形态的前提。改革开放以来,歌剧创作的进步有目共睹。但是被赞为“中国的普契尼”或“新普契尼”风格,只能鼓舞一时。从长远看,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中国歌剧还没有找到属于自己民族的世界形态。我们至少面临着以下相互关联的课题需要探讨: 5 n5 g7 q7 [4 B8 e$ Q* J1 j- r2 R8 s' b; I. r2 s
在中国歌剧走出去和海外作曲家创作中国题材歌剧两种趋势相向而行的当下,怎样定义“中国歌剧”?$ k4 ^$ W- x2 w*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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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剧的标准形式与民族内容怎样在中国歌剧的创作中得到完美统一?2 K) l+ j9 S* k2 F7 A8 B& @9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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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中国歌剧成功的条件?4 M' p2 n' U% Q7 `1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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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理想的“中国歌剧”形态? : |$ {6 ^& m3 u0 W3 e% L f + J& T% G, c; U. { 时至今日,国际主流艺术的发展似乎已经进入一个以极端个性化为鲜明标志的阶段,但是在开放和多元的理念中,“崇高”的美学范畴从不缺位,其中包括建立“中国歌剧”的理想,并创造一种跟我们中华民族精神相通的伟大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