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 [, a. y# k; a& o 汉代乐府学移风易俗的价值取向,决定了其在“诗”“乐”关系的认知上秉持乐为本、诗为用的观念。班固论述“礼”“乐”的功能时说:“乐以治内而为同,礼以修外而为异。同则和亲,异则畏敬;和亲则无怨,畏敬则不争。揖让而天下治者,礼乐之谓也。”在他看来,礼乐的主要功能是实现“揖让而天下治”。又说:“畏敬之意难见,则著之于享献辞受,登降跪拜;和亲之说难形,则发之于诗歌咏言,钟石管弦。”(《汉书-礼乐志》)音乐“和亲”的喜悦之情难以表现,就借助“诗歌咏言”的方式表达。从“诗歌”服务于音乐“和亲”目的来说,“诗”与“乐”是一体的。这种观念,还体现在汉代“歌”“诗”连称的称名方式上。2 K2 \/ {0 H5 D
) J, K6 c/ E0 L2 Q; V 总之,乐府学发生于汉代礼乐文化建构活动,并在汉唐之际的乐府演唱、乐府诗创作和传播实践中逐渐形成。其核心观念来源于汉代音乐学对礼乐之本与礼乐之用的探讨,基本的理论范畴是“诗”“乐”关系。魏晋以后,“声”“辞”逐渐分离,乐府的“诗”学意义受到重视,衍生出乐府诗的谱系、体类、拟题方式、题材内容等命题,但乐府学主要问题始终围绕“诗”“乐”关系这一基本理论范畴展开,这是乐府学作为音乐文学之专学的根本所在。宋代《乐府诗集》的编撰,标志乐府学进入全面总结阶段,元明清相沿而下,整理和研究乐府者不断增多,形成相对独立的研究范畴和学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