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妈妈,烛光里的妈妈,您的黑发泛起了霜花”被篡改为“噢妈妈,烛光里的妈妈,辛劳一生已满头白发”,“噢妈妈,相信我,女儿自有女儿的报答”被篡改为“噢妈妈,祝福您,在天国安享幸福年华”。- y" B) l/ l$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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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烛光里的妈妈》的词作者李春利近日遭遇了一件烦心事。4月24日,她突然在手机上收到一封题为《李董致李春利老师》、落款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落款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二月五日”的信。信中大致内容为其公司董事长李东生在母亲节来临之际,打算改编《烛光里的妈妈》这首歌的歌词,希望李春利予以授权。 ; K! K" K- O* Q0 U) ^; \ ; S. o1 \2 b2 f" D s “之前姜育恒等歌星演唱这首歌时,将歌词‘女儿自有女儿的报答’修改为‘孩儿自有孩儿的报答’,我以为是此类修改。但万万没想到的是,收到的歌词却被改得面目全非,严重歪曲了我的创作意图,而且歌曲名称《烛光里的妈妈》下面赫然写着‘作词:李东生’。”更让李春利气愤的是,她随后委托律师调查此事才发现,李东生早在2015年2月就在其个人微博上对《烛光里的妈妈》歌词进行了大量修改并公开发表,此后在各大网站上均出现其改编后由他人演唱、署名李东生作词的该歌曲视频。6 N' T1 e% _4 S, r2 m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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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生先生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我的当事人李春利女士的著作权权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北京上泽广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陆军杰表示。 : k9 C7 V) ~* n+ Y/ t. l5 M* `* ?% S8 }9 R0 L' z
陆军杰说,经过他们认真比对,李东生未经原作者李春利女士的允许,修改歌词约90字左右。根据著作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李东生的行为侵害了李春利女士包括署名权、修改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在内的著作权权利,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b I( b" _( ^8 r1 j' n5 W1 c,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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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查看李东生的个人微博时发现,他于2015年2月4日发表了一篇微博,内容是:“在昨晚慈母追思会上,播放了一首我重新填词的歌曲《烛光里的妈妈》。”此微博同时附上改编歌词后的《烛光里的妈妈》歌曲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