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音乐教育的起源和创立>,一本被过度吹捧的书》发表后,翻译者、主编、出版社均未回应,倒是一位读者非常愤慨,令我实感意外。为了避免因我的文章只对该书中的“空白”说的批评可能带来的误解,我针对该书补谈几点价值。该书是一本关于13个国家普通音乐教育历史发展简略介绍的书籍。其价值如下:3 |( y8 k5 V. s% s. q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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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音乐教育的道德功能。该书显示几乎所有国家都曾对此重视,有的还很强烈。如:曾经在阿根廷,“学校的唱歌活动是为了激发人民起来革命的爱国情感,目的是建立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共和联邦政府体制”;曾经在法国,“学校培养忠诚的爱国精神被视为能否获得民族自豪感的成功标志”,即使“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对祖国的崇拜仍然通过伟大战争的纪念活动维持着”;曾经在德国,“爱国主义歌曲的歌唱就会被用来在学生之间建立民族自豪感,激发他们对国家的忠诚和爱国热情,那也是义务教育体制中强制性的一部分内容”。有些国家甚至直至当下还在延续,日本学者更是用“音乐是道德教育的工具吗”为标题来阐释这一功能主旨。不难想到我们国家也曾高度重视这一功能,甚至还有过走偏的时候。学术界有人甚至公开质疑音乐具有的道德功能(邓双林,2001)。面对该书这一主题的丰富材料,我感慨万千,我们许多人现在有意或无意地回避谈音乐教育的道德功能,难道我们真得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的终极真理了吗?从此再不需要劳神?我们常常口口声声说要“多元文化”、“本土特色”,但面对这个问题时似乎又缺乏勇气。对此,我倒觉得我们应该要重视音乐教育的道德功能。音乐文化是多元的,音乐教育的功能也应该是多元的。关注道德功能不仅是因为它是我们近代化、现代化的传统,更是我们中华民族古老的传统,在这方面我们有丰富的遗产可供发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