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王安潮在《音乐周报》上对我的再度反批评文章《民族音乐之“本”谁敢丢?》,从王君在《艺术作品要有国别性》中说:“有人倡导‘音乐无国界’……认为艺术作品应该‘趋大同’……运用西方通行的表达方式展现中国音乐”。可以看出,敢“丢本”的人正是王君所说的“有人”。这个“有人”也正是我连续写质疑王君的文章一再追问且王君一直不愿回答的人。现在反过来责问我就没有道理了。我原本就不相信有人会在“丝绸之路”艺术节上说那样的话才提出质疑。质疑的目的是想提醒,我们在弘扬民族音乐这个美好的主题时,不要又制造一些谬误放在那儿。 y9 I$ e, U$ n, f" U! a1 p, O T9 s
+ h$ r \8 N3 h' [9 d+ f1 M _# v 王君一再避答自己提供的无名无姓的“有人”是谁,那我们再看看王君举的有名有姓的人吧。这个证据同样有错误,这个好核实。王君说:“当年小泽征尔听弦乐队《二泉映月》(以下简称《泉》)时并没有被深深触动,但当他听到二胡拉奏该曲时却俯首并深重地感慨‘此曲应跪着听’。虽然音乐还是一样的,但二胡版附载了更多的中国文化属性,表达的是源头音韵的本体,而非通识性的、大同认知的音符。”首先,错误举要如下:(1)王君举小泽要跪着听的例子是作为他批驳“无国界”的证据,然而,小泽那时还这样说:“音乐是一种国际语言,从根本上讲,能沟通人们的心声”(请见1979年报道)。(2)弦乐合奏《泉》是吴祖强根据阿炳音乐的再创作,尽管取材于阿炳的《泉》,但这音乐能“一样”吗?(3)吴祖强说:“我曾想创作一部完完全全民族气质的音乐作品。于是我把阿炳的《泉》改编成管弦乐。”这不能说就是“通识性的、大同认知的音符”。尽管这在王君看来弱化了“中国文化属性”,但这也不能说就“丢本”了。(4)王君说吴祖强作品没有深深触动小泽完全缺乏事实证据。相反,吴祖强2005年说,小泽1978年来访正是此前听了他的《泉》后“十分激动”的夙愿;1986年张葆莘的《小泽征尔哭了》也说吴的作品很受1973年来华访问的美国音乐专家的欢迎。认为这是一部既“忧伤”又“甜蜜”的作品,乐团离开时还特意要了一份乐谱回国学习。王君用“下跪”来衡量是否被“深深触动”太苛刻了吧。这“甜美”的作品没必要“俯首”、“深重”,更没必要“跪着听”。1980年小泽邀请中央院包括姜建华在内的师生去美国参加音乐节,其中曲目有吴的《泉》而没有阿炳的《泉》。如没有被深深感动过为何如此?王君在赞一个作品时又贬一个作品是典型的西方式“非此即彼”思维,这跟他在弘扬民族音乐时非要找个“稻草人”来垫背是一样的。企图避答“有人”是谁并不能掩盖文章的缺陷。以弘扬民族音乐为名也不可能就消除了文章的错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