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拥有一套传承既久的表演法则,当中,音乐的创作表演具有艺术的稳定性和创造性。所谓的稳定性,即音乐程式的规范性所带来的稳定的传承法则;所谓的创造性,即音乐表演者的个体性差异所带来的多元的艺术风格。这种看似矛盾但又统一的原则,在戏曲音乐器乐伴奏与声乐演唱中,都保持着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平衡与再平衡。# f) f" x) I# W: Y7 j"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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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西洋音乐漂洋过海来到华夏的时候,戏曲音乐的传承者们在默默地关注、接近、容纳与此前传统音乐文化截然不同的异域音乐时,采用了积极扩充音乐体制的实践,取得了很好的艺术成就。例如粤剧在中西文化交融进程中,曾经主动吸纳西洋乐器来实现艺术表现力的创新,西方乐器与粤剧核心的“五架头”至今很好地演绎着传统与现代共在的岭南审美风情。再如京剧在上世纪50年代以来所探索的民族管弦乐队,在单纯的京剧文武场规制中,朝着中型乐队的方向一路前行,与京剧多元的声腔、多元的流派相得益彰,形成京剧现代化演出的一种示范性导向。事实上,在时代进程中,中国戏曲的诸多剧种都尝试着中西合璧,包括戏曲的声乐演唱也不可避免地学习西洋发声法,来纠正传统戏曲声乐的弊病与局限,声腔配乐则将和声、曲式、复调、配器四大西方作曲法则与传统曲调逐渐糅合,运用自如。这都是比较符合戏曲音乐规律的艺术拓展。但是,毫无疑问的是,当传统的戏曲音乐在接纳异质音乐时,不可避免地受到冲击乃至伤害,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戏曲在中国文娱格局中迅速地趋于边缘,这种伤害最容易造成戏曲发展的“亚健康”乃至“病态”的困境。3 _" K" f( q: f M! 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