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体的音乐方面,歌的问题往往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性问题。众所周知,歌剧音乐中“歌”的精彩对于歌剧的成功而言往往事半功倍。一首好听的歌,往往能传遍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作曲家、剧作家、词作家们亦知道这件事情的轻重,竭尽全力为之努力。然而好听的歌似乎就是这样可遇不可求。作曲家们创作歌曲的才华为什么在歌剧音乐写作中表现得不如意?这里面应当引发多方面的思考。 1 R- p. R! P: m6 @- F : E0 j' \; l( |" ], d7 ~& m 早期的中国民族歌剧中歌的成功,包含艺术成功诸多方面机缘统一。在一个全民族情感和文化生活需求高度统一的时代,谙熟民族音乐的作曲家用擅长的民族音乐语言创作与之表现形式相适应的民族歌剧,就这个意义上讲这样的艺术成就已经达到了这类形式的顶峰,值得我们后来作曲家认真继承、研究和学习,但是却不可再复制和超越于当代的歌剧创作之中。面对当前艺术多元化和歌剧音乐语言多元化发展,衡量歌剧中“好听的歌”的标准和过去也应有大不同。艺术创作存在无限变数的可能,一部满是精彩唱段的歌剧能够风靡世界,一部找不到“好听的歌”的歌剧也可能成为让人肃然起敬的经典,它们都有艺术价值。因此,我们努力追求创作出“好听的歌”,却不应简单以一般的歌曲标准作为衡量民族歌剧音乐创作的标准,更不应简单地用“没有好听的歌”去抹杀一部原创歌剧作品的全部艺术价值。% G! H: Y: I ]8 ^: x
( D/ T, X+ ^0 }$ J7 f. L 世界在变化,时代在发展,民族精神、民族性格和民族艺术也应在变化中展示新的精神面貌。毫无疑问,民族歌剧创作的发展,应当在这开放的变化中调整姿态,应当有开放的观念和海纳百川的胸怀。我们应努力寻求时代、形式、题材、音乐语言和创作者表演者高度统一,不拘一格地推进中国民族歌剧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