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是活态保护民间文化的核心任务。传统的中国民歌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深厚的历史积淀,这一点使得传统民歌的功能已经大大超出了现代人对艺术功能之“审美与娱乐”的一般理解,具有了保护民族文化血脉的意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书编写指南》中提出了保护的理念:一是调动舆论,提高人们对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以及拯救和振兴此种遗产的必要性的认识;二是在全球范围内摸清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册,并采取司法和行政措施对其加以保护;三是推动艺术家和地方创作人员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复兴工作。我国政府也制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保护的指导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这些理念和方针政策也是侗族大歌传承过程中一直试图遵循的原则。! L* l" }/ e* d1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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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强调保护而不予以合理的开发,不注入更多时代的内涵,传统的民歌文化资源将会在当下语境下失去现实生命力,失去其存在的价值和保护的意义。当侗族大歌一类的民歌文化资源通过市场化的产业运作方式真正使当地群众受益,并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时,无论是政府还是当地的民众,都会自觉起来保护。有的人可能会担心,市场化运作将导致追求利润最大化,从而带来不必要的破坏。事实上,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很多国家和地区对文化遗产的理解,早已超越了被动消极的维护层面,在具有完善的法律体系、科学的管理制度和专业知识技能约束的前提下,完全可以通过对文化遗产的有效经营,将遗产的价值、功能、作用充分发挥出来,由此创造出经济财富,这也是民歌传承与保护的必然抉择。 & I/ R. Y3 ^' L, p6 y" E. k ) `" u, v$ j' V$ m0 C' J9 A 贵州省已经制定了《侗族大歌振兴计划》,将建立100个侗族大歌传承基地、培养100个侗族大歌重点传承人写入了计划中;在侗族大歌的核心保护区贵州的黎平、从江和榕江三县,还出台了侗族大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扶持办法。贵州省级财政从2014年至2019年,每年也将拿出1000万元扶持侗族大歌……但民歌的传承与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目前侗族大歌在保护中发展的道路依然漫长,我们需要更好地培植它生长的土壤,让那寄托了人类美好理想的旋律传之久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