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王文是靠什么证据来判定我“丢本”的吧。(1)王文说:“民族音乐文化特质的彰显永远不会是‘老掉牙的宏论’”。而我的文章是这样说的:是谁非“要发出‘运用西方通行的表达方式展现中国音乐”这老掉牙的宏论呢?’”。这也能理解错位?争鸣有分歧不怕,但要有意制造分歧就令人担忧了。(2)王文说,“梁祝”感动世界是因为“它对越剧主题旋律的引用”。香港刘靖之说:“《梁祝》是模仿西方的”。梁祝的成功还包括个人创造才能的发挥,集体智慧的凝聚,特殊年代的文化氛围,西方音乐形式、技法的运用,怎么能说就是引用了越剧旋律呢?有这么简单吗?(3)王文说:“国家‘非遗’举措就是在强调民间音乐……活态发展,而非吴文作为弱化民族性的挡箭牌。田青特地强调要原型地保存。”即使如王君所说,我“弱化了民族性”,我就“丢本”了吗?) E' E$ m/ E) l9 R- g W* W1 [" 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