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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举办了“全国民歌大会”,通过电视台向全世界传达了历史久远、多姿多彩的、独树一帜的中国民歌。真可谓:“增四(五)千年历史光荣,震九万里环球视听”。(清-陈天华《狮吼》)6 c" A) ~) j1 k*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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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音乐文化是各国、各民族的“母”文化,而“民歌”又是“母”文化之“母”。就中国而言无论是戏曲、曲艺,或是民间歌舞,或民间器乐都从民歌中吸纳了大量的营养。可以说抓住了民歌也就抓住“本”和“根”,是发展各国各民族音乐文化不可或缺的基础。正如乔建中所说:“中国文化‘母’的精髓全部在传统里面”和“民歌题材是民族音乐基础”。中央电视台抓住“民歌”大搞特搞,是谓抓住了“根”和“本”,是值得大赞特赞的。( i5 x+ I' [. M$ A
4 q8 O( A) ?" n. d 今次的“中国民歌大会”,实则包括两部分:传统民歌和新创民歌。前者历史久远,大多系先祖遗音,承传千百年,音韵仍盎然,乃中华音乐之魂宝,华夏人之心灵,寄托着民族绵绵情思,拟聚着中华人的操守;后者是专业音乐工作者在传统音乐的基础上新创作的“民歌”。这种民歌,从现实意义上来说,更是应该提倡的,它不仅有“继承”,更重要的是“发展”,适应了当今社会人们的欣赏习惯。在这方面首推王洛宾,全世界凡有华人的地方,都有王洛宾创(编)的新疆民歌,可谓影响深远。斯人已去,不再第二。此外如刘炽、雷振邦、白诚仁、龙飞等皆系创作“新民歌”的佼佼者,真应该向他们致敬。他们才是“继承、发展”民族音乐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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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歌,由于各民族的语言、风格和欣赏习惯等的不同,形成了色彩斑斓、各具特质的民歌,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不存在可比性。藏族独特的发展法,朝鲜族的“微分音”,蒙古族的“呼麦”,苗族“飞歌”中的“微降音”,侗族“大歌”的“多声”,以及维吾尔族民歌中的多律制、多节拍和多韵味的演唱等,谁“优”谁“劣”?文学(音乐)艺术不像体育竞赛那“一分”、“一秒”、“一球”之差皆可分出高低,金银牌而十分显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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