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世纪初传入的西方音乐文化是从当时到现在的占有统领地位的主体文化,但从李叔同、萧友梅、郑瑾文、黄自、刘天华、青主等开始,都有意识地在探索民族音乐文化的内容与外来形式与技术融合、发展问题,崇西、崇中、结合等三种思潮的历史辨析也有余锋、冯长春等人做过,已证明了民族音乐文化特质是为最好的选材思路;新中国成立后,贺绿汀、丁善德、吴祖强、朱践耳等也在西方音乐技术的运用基础上更深入地彰显民族音乐文化特质,民间音乐家被大量地请进音乐学院课堂,饱含民族音乐旋律、韵味与精神的作品如《长征交响曲》、舞剧《红色娘子军》、歌曲《唱支山歌给党听》等已成为“新中国音乐史”中的经典;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新潮音乐”探索者谭盾、瞿小松、郭文景、叶小纲、何训田、许舒亚等无一例外地以最具民族音乐文化特质的作品在国内外音乐圈中占有一席之地;本世纪开始,音乐家更加强烈地认识到民间音乐文化土壤的破坏而不约而同地将创演视角投入到民族音乐文化特质的发展中,秦文琛、邹航、朱琳、赵曦、宋歌、王丹红、姜莹、秦毅等青年作曲家都以最具民族性征的音乐题材为其创作的素材与目标。这些证据无一例外地诠释了民族音乐性征的作品创作与研究是“常说常新”的话题。 - P; k9 M$ l* }. Z" Z* @5 |+ ^: M; {$ S' R; w% {2 g6 B
再次,国别和国界不是一回事,肯定一种现象并不是否定其它现象。国家间的界碑是外在的、有形的,因此,国界往往有明确的标识;而国别是内在的、属性的,没有明确的界限之分,某种程度上是可意会之属。在拙文所论的文化属性语境中,国别是指需要彰显的文化特质,就是那种切身可感的音乐题材,其旋律、音调、色彩及其韵味、内涵、精神是民族文化圈中浸染者自觉可感的中国“味道”,与吴文所谈国界不是一回事。笔者在肯定“丝绸之路艺术节”上的民族舞剧系列探索中所“彰显艺术作品的中国文化属性”,并非批评其它的素材、技术之选,跟高大上的“二元理论”扯不上丁点儿关系。% y7 L. B( M) M6 y$ g
9 {+ z" l8 D& K' p! X" } 溯源方能固本,如果不从创作的民族音乐素材本源进行创作探索,弱视民族音乐文化特质的彰显,忽视国家文化属性的立意,而仅自恋于技术的炫耀,仅满足于“能解”观众礼节性的喝彩,仅流连于概念的“纠缠”,民族音乐的现代之路将会逐渐丢失根本。望与致力于中国音乐发展的实干者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