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T" q+ J( Q( }+ Y7 X 近年来我被某教育局聘请为中小学音乐教师培训指导专家,多次参与他们借班上的观摩课。看到陈茴茴发表在《音乐周报》(2016年8月10日)的文章《“借班上课”何时休?》,对该文前言中提到的现象也很熟知。不过我的发现不是靠“眼尖”而是通过“耳听”。记得第一次去听课,课刚开始我就嘀咕了一句:“这课提前训练过。”坐在我身边的老师神秘地问我:“你怎么知道的啊?”我说:“这戏曲唱得比我还好还让我来指导什么啊?”那位老师捂着嘴笑到:“这都是为你们这些专家特意准备的。”我反问到:“你怎么知道的啊?”“吴老师,这是‘潜规则’喽,谁不知道啊?!”不仅如此,还有一个“潜规则”,有些老师为了上好公开课还在之前送学生小礼物。难怪现在一提“借班上课”就“骂”声不断。但真正要废止“借班上课”还真得要三思。 & o5 I( s( V, e2 H4 s n 8 G) D9 x0 Q7 z( y% y. T" B'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