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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水区] 解读柯震东复出:片方的赌博 政策的探路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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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贝

中国原创音乐基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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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上花开1 发表于 2016-5-24 10:5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柯震东内地解禁#的话题突然间登上热搜,引起很多网友的关注和讨论。据台湾媒体报道,柯震东自2014年在内地涉毒被捕,历经了“冷冻”21个月后似已解禁,目前在横店开拍新的电视剧《舞樱》,并在里面饰演一位帅气警察。
消息一出,不同观点的网友就在网上炒翻天,有粉丝认为应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浪子回头金不换;而另有一些网友则明确不支持柯震东复出,认为有前科的艺人不能给社会带来好的示范,甚至有偏激者发起#拒绝柯震东演警察#的话题。另一方面,很多业内人士也对这突如其来的“解禁”搞得摸不清头脑,就在黄海波、张默、房祖名等人还在静默沉寂之时,柯震东此番高调复出如何看待?先前的总局“劣迹艺人封杀令”是否到了“松绑”之时?网易娱乐采访到了几位业内人士对此进行解析。
柯震东复出:演爱国警察 片方背景神秘
2014年8月18日,柯震东因吸食大麻被北京警方抓获并拘留,本来前途大好的演艺事业受到重创。同年9月,广电总局下发通知文件,即俗称的 “劣迹艺人封杀令”,直接导致柯震东主演的电影《捉妖计》被迫换角重拍,《小时代4》延迟上映,重映后关于柯震东的戏份几乎全部删干净……柯震东从当红小鲜肉一夜之间变得无人问津,两年来仅拍摄了赵德胤的新片《再见瓦城》,且并未在内地上映。
此番出演《舞樱》是柯震东首度出演电视剧,据介绍,他在剧中饰演一名警员,是天津大军阀之子,“有强烈的爱国意识”。涉毒艺人靠主旋律电视剧复出?很多网友对此产生质疑,认为以他的形象不该接演“警察”的角色,更有网友提出疑问,难道先前总局发布的禁令时效已到?
欢乐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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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震东复出演警察
究竟是何方神圣感冒着如此大的风险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柯震东经纪人柴智屏在回应是否已“解禁”问题时曾表示,该剧制作方承诺会去处理,“我们只是被聘雇、邀约的对象。”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片方感冒风险邀请柯震东肯定有扫平障碍的能力,否则柯震东方面也不会如此坦然。据了解,该剧官方宣传实际上还未启动,目前的宣传通稿都是由柯震东的经纪公司可米瑞智发出的,没有几分把握肯定不敢贸然行动。
也有网友也扒出,该剧制作方河南电影电视制作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纯正的国企,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拥有。此外,还有一家A股上市公司也与这部戏有关。总制片人熊诚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他(柯震东)曾经犯过错,但是我们并不会因为一个人的错误就放弃他,毕竟他现在已经改过自新了,而且我们都认为他很适合这个角色。这是个很有正能量的角色,我们相信他可以演好。”
复出原因:政策存漏洞 片方赌博赚眼球
针对网友质疑最多的柯震东此次复出拍戏是否符合规定的问题,网易娱乐采访到了一些业内人士进行系统分析。
1.总局“封杀令”期限不明确 片方或打“时间差”
首先,最早的所谓 “劣迹艺人封杀令”是在2014年9月发布的,全称是《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要求“暂停播出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各类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广告节目”。但文件中并未给“暂停播出”加上一个时限,这就为这道管理办法留下了一个可以松动的活口。去年上映的电影《道士下山》中就保留了大量的房祖名的戏份,被认为是首次“破例”。

相比较这个广为熟知的“禁令”,2015年9月由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50家社团联合签署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则相对没那么出名。但据牵头方——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简称“中广联”)负责人之一、知名编剧汪海林透露,该公约由法规司出台,相对“通知”来讲更具有一定的效力。
“公约”中要求从业者“不涉‘黄赌毒’和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并特别阐明“严重违背本公约造成极其恶劣社会影响者,会员单位3年内均不与聘用、录用或使用。”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三年”这个时间界限。要知道签署这份公约的“会员单位”包括了制片人协会、导演协会、表演协会、播出放映协会等一个艺人生存的全部渠道,因此威慑力不言而喻。
“三年”这一概念真正法规化,还要数今年四月,上海制定的《上海市禁毒条例》规定,明确表示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三年或尚未戒除毒瘾的演艺界“吸毒人员”,禁入文化演出和影视市场。但该法规只是上海地方法规,没有全国约束力,像柯震东这次在横店拍摄地属浙江也约束不到,而未来播出平台只要不是上海地区的电视台也似乎不受影响。但在汪海林看来,这份法规也并非全无意义。“表面上看上海的这个规定是很严厉,宣布三年之内不允许,但是他其实是用另外一种方式暗示,三年以后是允许的。”
那么按照 “公约”,柯震东尚还有一年“观察期”未满,此时复出岂不是公然违约?汪海林认为,使用柯震东对投资人来说是非常有风险的行为,但有些人可能想要打“时间差”:“比如既然是三年,提前在两年的时候先让他拍,等真正上映的时候三年就已经到了,但是我觉得这种投机的方式可能在总局那儿是不成立的。因为他肯定是从拍摄算起来,而不是从播出算起,我印象中《公约》三年内是不能聘用的。”
2.柯震东戏份可有可无 片酬权当宣传费?
影视制作人谢晓虎认为,该剧制片方无异于一次“赌博”,就像阿娇一样,谁敢第一个用谁讨巧。“这个戏我觉得很有可能会直接卖给网络,或者说赌一把,柯震东的戏份没有那么多,只是拿这个当噱头,最后采用可有可无的方式。据我了解到的信息,柯震东的戏份没有那么多,假如说他只演了50场戏,那就完全可以删掉,但同时又炒作话题。柯震东现在拍50场戏能给他两百万顶天了,但它现在的宣传效果已经达到了,等于说花了不到一百万或者两百万,达到的宣传效果比花这么多钱的效果还要高得多。”
复出影响:试探总局态度 恐难上星播出
很多业内人士都表示对这次柯震东的复出持观望态度,谢晓虎透露称:“之前几个涉毒艺人的经纪人也都在等着看总局怎么处理,如果总局挣一只眼闭一只眼,那所有人的都出来了。”
汪海林表示,作为中广联成员,他们并没有接到明确的禁令解除的通知,他认为三年的时间期限是非常合理的惩罚。“三年的经济损失和人气损失也足以惩戒到他们了。但是现在柯震东的时间好像是没有到,我倒觉得不要这个时候去冲击这个约定,可能会引来更严厉的行政规定或者处罚。”
而对于这次邀请柯震东出演的出品方,业内人士也为他们捏把汗。一位与该剧制作人熊诚有过接触的业内人士表示:“我可能也会劝他要谨慎一点,哪怕要用他(柯震东),也不要这么样吧,这种高调可能会有一定麻烦。”
更有人给出两种猜测:“第一种结果在他刚刚开机不到一个月,就是在关机之前,总局会有相关人士找出品方约谈;第二种,出品方在明令禁止的情况下,把它拍完了以后送审,总局不让它上星,只有这两种可能,没有任何其他的可能。”
一念之差,步步艰难。背上“劣迹”标签的艺人们想要挣脱“禁令”,除了接受完必要的法律法规惩罚外,更多的还要通过时间来重新获得行业和观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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